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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有1.5亿人。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十八大新闻中心记者招待会上就进城农民工落户的表态成为昨日焦点。专家指出,关键是要让农民工享受和城里人同等的公共服务。
□焦点热评一
北京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冯晓英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全国人民高度关注的大事。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首次提出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县级市落户容易,有稳定工作及住所可落户;地级市落户较难,符合工作三年等条件可落户;直辖市落户很难,直辖市继续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冯晓英指出,国务院的通知并非只针对农民工,之所以大家将其聚焦到农民工身上,更多是因户籍制度对农民工群体的权益影响最大。
冯晓英说,户籍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模式,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批评,是因为不同户籍身份的背后隐藏着不对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如以户籍属地划分,国内不仅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之分,同时还有非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口之分,这三个不同社会身份群体的社会保障程度依户籍居民、户籍农民、流动人口呈阶梯式下降,这也是为何进城农民工更看重户籍身份转变的主因。
城市公共服务应含农民工
客观地说,国家提出的分类户口迁移政策,利于农民就近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市落户,但大城市具有更高的规模效益,较高的预期收入、宽阔的社会视野和丰富的现代化生活,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远高于县级市、地级市,由此导致大城市、特别是直辖市的人口规模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这也是目前直辖市落户很难的原因。
冯晓英指出,尽管分类户口迁移政策与人们希望落户大城市的愿望有较大差距,但并不意味着接纳了大量农民工的特大城市就不必承担改善农民工权益的责任,相反,按照“谁获利谁承担”原则,大城市、特别是直辖市理应率先垂范做好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要通过社会服务管理制度创新,将农民工的需要纳入公共服务提供的范畴,本着“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原则,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落到实处,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城市政府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网议
@我是向日葵不是葵瓜子:落户是一个方面,随着大规模城市化进程而来是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空了农村,挤爆城市,后患无穷!
@陈里:为农民工办实事,从国家层面到各地政府,以及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好声音相继传出。说明关注农民工、关注弱势群体已经成为共识。一味追求高速发展经济的GDP模式正在向着发展和民生统筹考虑的方向转变。民之幸、国之幸。忽视大多数民众民生的任何做法注定是要失败的。当思!
@佑知予:落户?落的同时能否享有和土著一样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险?还有孩子就学借读的问题。这些基本问题得到解决才是根本上的落户。
@杨志明:主要是努力做到“十有”:1.进城有工作;2.劳动有合同;3.上岗有培训;4.干活有报酬;5.参保有办法;6.住宿有改善;7.维权有渠道;8.生活有文化;9.子女有教育;10.发展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