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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从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看,2010年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比重为8.9%,比2002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26.8%,比2002年降低了5.96个百分点,而高中和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比重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分别达到14.0%和38.8%。文盲率继续降低,2010年我国人口粗文盲率为4.08%,比2002年的9.16%下降了5.08个百分点。
(三)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
十六大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2002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2011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1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万人;乡村人口65656万人,减少了12585万人。
表32002-2011年全国城镇人口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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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城镇人口数 (万人) |
城镇人口比重 ( % ) |
比重比上年提高 (百分点) |
2002 |
50212 |
39.09 |
1.43 |
2003 |
52376 |
40.53 |
1.44 |
2004 |
54283 |
41.76 |
1.23 |
2005 |
56212 |
42.99 |
1. 23 |
2006 |
58288 |
44.34 |
1.35 |
2007 |
60633 |
45.89 |
1.55 |
2008 |
62403 |
46.99 |
1.10 |
2009 |
64512 |
48.34 |
1.35 |
2010 |
66978 |
49.95 |
1.61 |
2011 |
69079 |
51.27 |
1.32 |
分地区看,西部城镇化发展速度快于东部,中部又快于西部。2011年,东部地区城镇人口比重61.0%,中部和西部城镇人口比重分别为47.0%和43.0%,与2010年相比,东中西分别上升1.1、1.7和1.6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近年来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但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仍然较大。至2011年底,城镇人口比重超过50%的省份已达15个,湖北、山东、海南三省首次超过50%;继上海市、北京市之后,天津市城镇人口比重2011年首次超过80%。
(四)人口婚姻、家庭状况保持稳定
2011年我国人口婚姻状况仍保持相对稳定,呈现出未婚比例低、有配偶比例高、离婚比例低等基本特征。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比例为20.8%,初婚有配偶比例为70.8%,再婚有配偶比例为1.6%,离婚比例仅为1.3%,丧偶比例为5.5%。与2002年相比,有配偶比例、丧偶比例分别降低1.2和0.4个百分点,未婚比例、离婚比例分别增加了1.3和0.3个百分点。
家庭户规模继续保持平稳下降的趋势,2011年,我国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02人,比2002年减少了0.37人。分城乡看,城镇平均家庭户规模不足3人,小于乡村平均家庭户规模。随着家庭户规模的缩小,以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为主的“二代户”是目前最典型的家庭户类型,其占家庭户比重接近50%,其次是一代户和三代户,分别为35.4%和16.9%,四代及以上户占家庭户的0.7%。
二、积极就业政策取得成效,就业保持基本稳定
(一)就业人员总量稳步增加
2011年末,我国就业人员总量达到76420万人,比2002年的73280万人增加3140万人,年均增加348.9万人。其中,全国城镇就业人员总量由2002年的25159万人增加到35914万人,累计增加10755万人,年均增长超过4%;2011年末,全国乡村就业人员总量由2002年的48121万人减少到40506万人,累计减少7615万人,年均减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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