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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
适度延迟退休年龄
报告指出,人口老龄化问题不仅仅是广东特有的现象,也是全国的趋势。对此,课题组专家提出了几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如延迟退休、调整现有计划生育政策等。
《报告》专门用一节的内容来论述“ 广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建议”。其中,“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和非全日工作制”的观点尤为引人注目。
课题组专家指出,广东可以通过适度延迟退休年龄来减轻由于劳动年龄人口急速减少而带来的沉重社会负担,舒缓劳动力数量可能不足的压力。广东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适当提高领取退休金法定年龄和劳动年龄上限,鼓励延缓退休,尤其是对于从事教育、科研、医务工作和有其他特殊专长的老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和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报告》引用相关数据称,在1960年每个活到68岁的人大约工作50年(占一生的73.5%),而现在能活到76岁的人却只工作38年(占一生的50%)。目前,对不同教育程度的人在退休年龄上实行“一刀切”,使得博士、硕士等“大器晚成”的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年限大大少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造成人才资源浪费。
推行弹性退休制度可允许劳动者在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种灵活性。考虑到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可以适当缩短劳动时间,实行非全日工作制,让老年人根据自身状况选择适合的岗位继续工作。这样不但可以扩大劳动人口,减少老年被抚养人口,还可以提高老年人的收入和购买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水平。
5年后放开“二胎”政策
针对2043年或2046年以后出现的劳动年龄人口急速减少、老龄化快速上升的状况,课题组专家建议应适时全面调整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建议每对夫妻生育两个小孩。
由于人口效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专家建议全面放宽计划生育政策——“每对夫妻生育两个小孩”的时间宜在“十三五”期间,即2016至2020年。而在当前的“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可实行“单独”生二胎的生育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允许生两胎)。
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广东省还将进一步推动覆盖全体老年人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完善老年福利制度,拓展老年优待领域和范围,建立高龄津贴和老年补贴。
除社会福利保障外,有专家还建议开展老年人互助活动,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病残老人提供帮助。据了解,目前,广东省健康的低龄老年人口数量很大,占全部老年人口的一半以上。他们大多身体健康,且刚刚退离工作岗位,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多的闲暇时间。
据有关专家预算,低龄老年人能够提供的服务总量高于高龄老年人需要服务的总量,二者之比为1.77∶1 。专家建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可考虑由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为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这样既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发挥他们的余热,也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在岗子女的经济负担。
(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