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疆流浪儿童的“回家”之路

2011年04月25日15: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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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政府担当的民意期许

近年来,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引起了多地政府和社会人士的关注,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孩子的生活境遇和由此引起的“新疆形象”问题。

在各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的背景下,近年来,新疆与多个省区(市)携手探索治理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警方共同协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工作机制,但由于流浪儿童离家时年纪太小,给救助和打击拐卖骗犯罪增大了难度。

2006年3月,新疆提出“民政牵头、公安配合、财政保障、劳教管理”的救助模式后,自治区劳教局成立了“新疆流浪少年儿童教育救助中心”,在乌鲁木齐设立“新疆流浪少年儿童教育救助中心”,以政府监护的形式,对内地新疆籍流浪少年儿童实施收容救助。新疆由此拉开了探索流浪儿童救助序幕。

2010年,在中央和内地省市的支持下,新疆一年间先后实施了改善民居、加大教育投入等多项民生工程。为了让更多当地居民受益,新疆决定接回所有在国内其他省区(市)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坚持“发现一个接回一个”的原则,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说,4月23日至5月1日期间,新疆将派出代表团分赴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走访,其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儿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详细的接回和对接计划正在制订中。按照基本思路,内地省区(市)如果发现街头有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均可与新疆方面联系对接事宜。

为了让接回来的流浪儿童有机会学习知识和技能,今年新疆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以帮助他们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职业技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学习技能知识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费的技能培训。

此前的5年间,中央政府共下拨3460万元资金,资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苏、和田等新建了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了1533张床位,让新疆拥有了基本的流浪儿童救助和保护能力。

本刊记者获悉,新疆还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流浪儿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培训计划,并扶持和引导当地流浪儿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对流浪儿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新疆将加强与疆内职业院校的合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流浪儿送往职业院校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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