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孤残儿童寄养模式调查:由"大同"变"小院"

2011年04月07日15:4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儿童福利院 孤残儿童

新的尝试

如今,中国的一些城市也在尝试新的方式,让“党孩们”感受家的温暖。

比如安徽广德、黑龙江巴彦和河北保定等地,开始尝试“类家庭”模式,采取“大院变小院”的方式,在机构内建立若干个“模拟家庭”,招聘社区里的成年女性到福利院的家庭里当妈妈,带领三四个孩子一道生活。

“这种已推出了近一年的新型助孤模式,是在国内无经验可寻的情况下试着开展起来的。”保定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主任李翠萍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最近几年,保定市福利院越来越发现,寻找合适的寄养家庭很困难,无奈之下,决定在福利院内建设“小家”,筑巢引凤,吸引年轻的父母参与。

按照保定市儿童福利院的规定,“类家庭”夫妻双方需有养育孩子的经验,而且能长期(一年以上)入住;女方的年龄在30至55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类家庭”家长与养育儿童之间不存在收养关系;入住“类家庭”楼后可带一个亲生孩子跟随入住。白天“爸爸”可外出工作,“妈妈”则在家中照顾孩子。

起初,他们通过媒体公开招募,计划招募12名爱心父母,小规模试点。但最终只有20名夫妻前来报名,可选择面很窄,经过筛选,大多也并不合格。

“类家庭”启动一年以来,爱心妈妈的工资已从750元涨到了1000元,有两户“类家庭”因种种原因中途退出,目前有4户“类家庭”处于正常运转,尚有8户待开展。

无论是保定还是广德、巴彦,这些福利院在探索新的寄养方式时,最大的问题还是经费。

保定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李红旗算了一笔账:以一户家庭一年为单位计算,仅仅爱心妈妈的工资就是1万多元,再加上四五个孩子的伙食费、奶粉等生活费,一年下来,养育4个孤儿的“类家庭”的花费要比传统的集中抚养高很多,目前的财政拨款和转移支付都有些力不从心,而社会捐赠的大气候也还没有成熟。(刘炎迅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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