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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无疑是人类用以诠释“人性”的一大发明。
但福利院虽然可以保证孩子的温饱,还是有许多无法给予的东西。集中抚养很难面面俱到。缺少交流,缺少关爱,导致一些孩子三四岁还不会说话,六七岁不会走路,给孩子找个家,享受家庭一般的生长空间,一直是重点。
在中国,家庭寄养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代。1949年后,山西大同乳娘村的寄养模式便逐渐形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同模式”的乳娘村数量不断缩减。据大同市社会福利院统计,全市乳娘村数量已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8个锐减至上世纪90年代初的5个,而时至今日,庞大的“乳娘村”队伍只剩下了散岔村这孤零零的一个。
而各地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寻找各自更好的方式,给孤残儿童一个温暖的家。
“大同模式”兴衰
从1950年代起,大同市福利院便开始将孤残儿童寄养在村子中的普通人家里。那时,人们还普遍处于温饱状况,一点小米就会福利院的孩子们换来了乳娘们甘甜的乳汁。
但到了1986年至1997年,情况发生了变化。
寄养在家庭中的孤残儿童在生活及亲情方面能得到基本的保障,但在医疗、教育方面,政府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处于严重的超负荷状态。大同市社会福利院于是寻求媒体的帮助。一番运作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社会保障报》等 40 多家新闻媒体和一大批作家,先后来到这里,一时间报道云集,一部以乳娘村为素材的电影和小说《孤儿泪》也同步上市。
如此密集的宣传之下,大同模式迎来了“最光荣梦幻”的时期,募集了大量财物,几年里,数百名党孩儿做了康复手术,其中包括53名唇腭裂孩子。
但在社会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物价消费指数上升等综合因素下,原先承担寄养任务的家庭,代养的压力增大,经济刺激的动力也在减弱,于是纷纷退出,继而是整个村庄退出,这让大同模式的现实困境日益凸显。
其实,家庭寄养在英国也很盛行,目前主要有3种机构进行寄养服务提供:地方政府提供寄养服务的机构、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寄养服务机构和志愿组织提供的寄养服务。政府在寄养服务中,既制定政策、提供资金,又直接提供部分寄养服务。由于英国有体系完整的社会工作体制,因此,在寄养服务中,社会工作人员是提供服务的基础。每户寄养家庭都能得到两名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的支持,其中1名是专门针对儿童的社工,另一名则是针对家庭提供支持的社工。
而在香港,政府在儿童照料中只是负责提供资金、制定政策和服务标准、进行统筹和考核评估,具体的服务则是由非政府组织提供的。1972年,非政府服务机构首次在香港开展家庭寄养服务,1982年,该照料模式正式被政府纳入工作范围。
与此相比,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太弱小。
“大同模式”的困境并非个案。在中国很多地方,都出现类似的问题。早年,孤儿寄养大多选择贫困的农村或者城市低保户作为寄养家庭,一来是考虑到这些家庭的经济收入低下,人员就业率低,将资助金让他们支配,相当于帮他们“打一份工,既对这些家庭起到一定的扶持,又替社会解了燃眉之急,一举两得”。一位福利院负责人曾对媒体说。
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前进,相对有限的资助金对于寄养家庭的吸引力已经不足,而培养孩子所需的其他支出也成为寄养家庭的另一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