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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和“被啃族”都很无奈
“啃老”现象日趋严重,其实是一个无奈的问题,既是被“啃”老人的无奈,也是“啃老”者的无奈。
其实,很多老人是情愿被“啃”的,这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在中国传统中,父母子女之间,你我界限分得不是很清。一般认为,父母的就是子女的。更有很多父母,总以能给子女提供好的生活条件自豪,不能给子女创造好的生活条件的父母,内心未免内疚。如果说子女生活没有着落,自己还能过得去的话,有几个老人不愿意给子女帮助?不能排除一些子女游手好闲、好逸恶劳,父母本不愿纵容子女的行为,但扯不断的亲情让他们无法强硬地拒绝。而拿起法律武器,则属于最强硬的行为了,一方面,家丑不可外扬,另一方面,陷子女于不利。所以,法律再强化他们的权利,也未必管用。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如果自己能有办法自食其力,是不会总“粘”着父母不放的。我们不能忽视“啃老”现象映射出的就业难问题。没有工作,就只能靠父母帮助过日子。对于这些因找不到工作而陷入困境的年轻人来说,求助父母是无奈的选择。谢昱航
重申老人财产权益无须大惊小怪
江苏近日通过的条例是指老年人有财产权和财产行使自主权,也就是可以拒绝子女“啃老”,而不是禁止子女“啃老”。在民法研究领域,经常会出现大量案例涉及子女侵害老人财产权益,尤其是房产。所以,重申一下老人财产权益就和重申老人婚姻自主权一样,都是对婚姻家庭继承法、婚姻自由财产所有权的重申而已,不用大惊小怪。
不少网友认为“"啃老"是家务事,法律不该介入”,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无论婚姻法、继承法等民法或者刑法、行政法,或是未成年人、妇女、老人保护法,古今中外,莫不以法律来调整亲属关系,法律介入亲情、介入家务事再正常不过。要按照“亲情不该由法律介入”的观点,先得废除婚姻法、继承法还有物权法,然后还应废除几个特殊人群保护法,法律得全面退出家庭领域。邱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