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讨团伙残害儿童身体 人为造成残疾骗取同情

2011年01月04日14: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团伙 儿童虐待 人为造成残疾 儿童福利院 儿童救助 儿童权益 宝贝回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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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心酸故事

张宝艳还告诉笔者,儿童保护不只是儿童乞讨这一个问题,武汉街头卖花男孩檀革胜的遭遇,是另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檀革胜家境贫寒,11岁时就被武汉一家花店的老板雇用去卖花,每年老板给他父母一点钱。可是,檀革胜在武汉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老板一家几口人对他进行监工,规定每天要卖几十枝花,如果卖不出,就是打骂、饿饭等。一枝花成本四毛钱,却被强卖到5元或10元一枝,老板从他身上榨取了大量利润。

2005年,经媒体曝光,檀革胜被公安机关送回老家。但几个月后,他又出现在武汉街头,继续卖花。2007年,记者王浩峰报道了檀革胜卖花的故事,引起社会关注。可到了2008年,武汉的志愿者发现檀革胜仍在街头卖花。据街边的老环卫工人说,他已经被打傻了,对外界反应迟钝。志愿者们当时向多个政府部门反映,都没得到回应,“各个部门都能管,但是都不管。”“一听说是卖花童的事,都不来了。”

谈起檀革胜,张宝艳仍是不住地叹息。

儿童救助会中国分部项目质量组经理周晔认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综合性法律,对责任主体规定得并不明确,‘谁都可以管等于谁都不管’,影响法律的有效实施。”

家庭虐待儿童事件社会难以干预

张宝艳最近来了趟北京,是为了一名叫小益益的女孩,她只有3岁,是“宝贝回家”和多个民间组织联合救助的孩子,目前正在北京治病。

2010年5月14日,家住浙江德清的小益益因为把牛奶洒到地上,被亲生母亲殴打,致使颅内大量出血。她的父母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但是一听治疗要花很多钱,“就算醒来也可能是植物人”,夫妻俩决定把孩子带回贵州老家。警方在火车站将他们拦下,救下了小益益。

杭州的志愿者知道了小益益的事,马上为她筹集了医疗费,并把她接到杭州治疗。经过4个多月的高压氧舱治疗,2010年10月底,小益益从昏迷中苏醒。但是,她右脑严重萎缩,左半身功能受到影响,双眼近乎失明。2010年11月20日,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将小益益接到北京,治疗后遗症。

后来,小益益的母亲因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是,法院没有剥夺她的监护权。

谈起小益益的未来,张宝艳仍很担心:“她的父母生了3个孩子,3个都是女儿,益益是老二。当地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家里人常打孩子,她的姐妹身上都是伤。益益治好了,我们还是要送回去,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为什么父母虐待儿童案很少判决剥夺监护权?尚晓媛教授说:“剥夺父母监护权之后,孩子没有地方去,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没有父母、没有监护人的孤残儿童,有父母的孩子他们不收。而且,剥夺家长监护权,把孩子交给他人照顾,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念,存在不少争议。目前,父母虐待儿童除非触犯了刑法,否则,一般机构都无法强行介入。”

“尽管《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提到,如果家长没有履行监护人责任,可以转移监护权,但是,实际操作上是不可能的。”周晔说,“如果在外国,比如澳大利亚、英国等,对于不尽责任的父母,或者有问题的家庭,法院可以判决儿童监护权暂时由家长转移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儿童照顾机构,直到家庭的状况有所改善为止。同时,也会有社工分别与儿童和家长一起工作,对他们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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