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试推以房养老 丁克族欢迎老人们反对

2010年11月08日08: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以房养老 丁克族 养老 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机构 居家养老  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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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成熟经验

在国外,老年人的福利除了政府提供的必要社会保障外,“以房养老”是较为普遍的做法,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操作经验。加拿大、新加坡、美国、英国等都有各自的“以房养老”服务体系。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你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比如一位65岁的老人将所住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到10万加元,该老人15年后“归西”后,银行将其房产处置后获得20万加元,减去10万加元的贷款,再减去15年的贷款利息后,剩余的几万加元就由其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所得。

新加坡:有三种方式待选择。第一种,允许符合条件的组屋拥有者,出租全部或者部分居室来换取养老收入。第二种,对于一些居住在原来较大面积的已退休的夫妇来说,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且已经搬到他处居住,老年夫妇可以将现有住房置换成面积较小的住房,以大换小后获得的净收入用作老年日常开支,或者投资一些风险小的产品来获得收益。新加坡允许当事人根据经济状况选择一次性或者分步地完成住房的以大换小。比如,卖掉私人住宅后换取5房式的组屋,然后再换取3房式的组屋,依次类推。第三种,就是平常所说的倒按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或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仍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当其死亡后,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抵押变现并结算利息,“剩余价值”交给其继承人。在新加坡,只有私人建造的商品住房才能参加倒按揭操作。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组屋是由新加坡政府出资,大致相当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这类房产不能选择倒按揭。

两项可以预期的利好

江苏2年内新建

4000“托老所”

民政厅厅长吴洪彪昨日介绍说,江苏将实施“养老服务工程”,至2012年江苏的养老机构床位数要达到老年人口的3%,总床位数要达到37万张以上,也就意味着,两年内我省将新增12万张养老床位,有效缓解“一床难求”的现状。

据省民政厅调查,我省目前有97%左右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因此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很有必要。吴洪彪透露,今后两年,省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建设40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2015年底,全省各街道(乡镇)要建有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子女将不需要住院、但需要照顾的老人放进这样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早上上班送过来,下班时接回家,就像小朋友上“幼儿园”,老人们则可从中享受日间照料、文化教育等服务。

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入住养老院,我省还率先实施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即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比如在无锡,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等3类特殊老人,每月可以领到36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低保、低收入和80周岁以上的3类特殊老人,若入住养老机构,每月可领到人均200-600元的补贴。

省老龄办副主任牛飚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不能支付老年人瘫痪在床的护理费用,所以建立长期护理机制很有必要。大家年轻时,就投保,年老瘫痪或不能动需要别人长期照护时,这些长期照护产生的费用,将由保险公司全部“埋单”。(记者 戚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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