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7年在全国开展的公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为93.3%,比2006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这无疑是对过去一年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综治工作的最好褒奖。
“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中央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根据中央综治委发布的2008年全国综治工作要点,今年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预防和化解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斗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完善责任制,健全各负其责、齐抓抓共管工作机制。
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
2007年,各地、各部门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了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力度。各地共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站(点)5万余个,聘用专兼职协管员20多万人,建立完善了“以房管人”等工作机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持续不断组织开展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
根据2008年全国综治工作要点,中央综治委指出,今年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要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做好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机制在2007年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出版总署集中整治不良读物与音像制品、淫秽色情网站、拐卖流浪儿童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强迫、拐骗、操纵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行为,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00余名,解救未成年人8000余人。
去年,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部署开展了对2004至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初步摸清了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衔接、帮教和就业安置情况。各地认真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中的落户、低保、职业培训、一次性生活救济等实际困难。许多地方建立了由公安民警、法律专家、社区群众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对矫正对象开展“一矫一”、“多矫一”帮教,重新违法犯罪明显减少。
据悉,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也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中央综治委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此外,今年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社会和国内民间组织、新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以及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各种社会组织的有序管理。
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2007年,各地各部门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了比较规范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民政部门努力抓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促进社区再就业工作。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继续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民法院加强庭前调解工作,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到有效化解。
北京、江西、河南、广东等地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基础上,全省(市)各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工作中心(或综治联调中心、政法综治维稳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江苏省拓展了“大调解”与公安110接处警、诉讼活动、信访、纪检监察等其他纠纷处理机制的对接,从市到村建立健全六级排查调处工作网络。江西2007年全省所有乡镇和县直重点单位共配备了2233名维稳信息督查员,专门从事收集报送维稳信息。
中央综治委强调,今年要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谈及今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各级综治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及办事机构,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在乡镇(街道)得到化解。加强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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