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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破解融资困局,保证社会资金供应平稳适度
1.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保证实体经济融资条件宽松适度
今年以来,社会融资增量总体低于去年同期的同时,股票投资与债务“借新还旧”对社会融资的“挤占”程度明显上升,这就造成实体经济的融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在管理层坚持清理和规范影子银行业务的背景下,表外融资少增将是趋势性的。如果银行信贷和直接融资不能及时弥补表外融资的“空缺”,未来社会融资规模新增情况不容乐观,今年全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可能会低于去年。
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离不开适度宽松的融资支撑。偏低的社会融资规模可能加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来货币政策应进一步宽松,适时降息降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与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结合运用、相机操作,保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引导7天回购利率稳定在1.5%-2%左右。信贷政策方面,通过调增合意贷款规模,加强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信贷质押再贷款、抵押补充贷款等政策工具的运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同时,加大债券及股票发行力度,适时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通过银行信贷与直接融资适时适度发力,保证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16-17万亿元。
2.尽快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降低无风险利率水平
理财产品与债券等金融产品“刚性兑付”是导致社会融资成本居高难下,削弱央行利率政策传导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刚性兑付”是指相关金融产品出现违约可能或达不到预期收益时,发行方或担保方通过寻求第三方机构接盘、用自有资金先行垫款、给予投资者价值补偿等方式保证金融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的行为。“刚性兑付”的存在违背了“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市场原则,金融产品定价出现“低风险、高收益”的不合理现象。近年来,信托理财产品与企业债券到期无法兑付本息的信用违约事件频发。在刚性兑付的背景下,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企业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风险无法暴露,人为抬高了市场无风险利率水平。未来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个别理财产品及债券的违约作为个案事件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自然发生”,逐步打破刚性兑付的潜规则。
3.强化股市融资功能,积极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保驾护航”
未来应通过进一步加快新股发行来更好地发挥股市融资功能,使社会资金通过股市有效导入实体经济。A股市场新股发行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有所加快,但规模仍处于历史偏低水平。截至今年 4月23日,沪深两市共有562家企业排队,A股市场新股首发融资潜力很大。未来可考虑提高月均发行规模至300-400亿元。在增加新股供给的同时,逐步减少新股发行过程中的行政控制,加快推出注册制改革方案,实现新股发行制度的自然过渡。
发展债券融资是扩大直接融资的关键。地方政府发行1.6万亿债券是今年债市的大事件。5月18日江苏成功发行首批地方债,打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头炮。年完成1.6万亿地方债发行意味着未来平均每月需发行2000亿元,短期内对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将产生较大冲击。央行需通过“全面+定向”降准和运用SLO、SLF、MLF、PSL 等流动性调节工具及时投放资金,确保银行体系与债券市场资金充裕,以保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任务顺利完成。
4.改革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一直主要通过地方政府通过各类融资平台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由于地方政府债务难堪重负,新推出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框架也切断了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债的可能,这一融资模式已走入“死胡同”。为满足基建投资的资金需求,需要对改革和创新融资机制。一是根据基建项目的公益性、收益性的不同,分类采取政府发债融资、PPP 模式下政企合作、完全市场化模式下企业自行投资等方式。二是重点研究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面临的具体问题、具体路径、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解决好基建投资周期长、风险高、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和民间资本短期逐利性之间的矛盾。三是对于轨道交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污水垃圾处理等准经营性领域,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社会化。四是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政府推进PPP项目,尤其要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还可与金融机构搭建合作框架协议,针对性地发展PPP产业发展基金。五是逐步扩大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和比例,积极探索与尝试推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基建投资。六是推动直接融资金融创新,加强对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总量规模,扩大相应资产支持债券投资者范围。综合运用资产支持票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上市融资等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 李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