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中央文件提出,大部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这似乎意味着,大部制改革的内涵不局限于简单的机构调整。
杜钢建:对,大部制改革不能局限于机构改革,否则只是上世纪80年代机构改革的继续。为了真正达到大部制改革的目的,必须与分权制、审议制进行配套。如果只对中央部委进行整合,组成一个个职能更广泛的大部门,而没有分权制,结果只能导致行政权力的进一步集中和人治色彩更浓。但是仅仅有了分权制,只能说是实现了行政管理的民主,要实现向政治民主的提升,必须与审议制配套。
审议制说到底就是由专家型的委员会对政府重大决策预先进行讨论、审议。委员会的专家应该由三部分专家组成:政府内部的专家、专业领域的专家和代表民意的专家。委员会必须有民意代表机构,即各级人大而不是政府部门任命,以保证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刘旭涛:大部制改革涉及很多问题。首先,涉及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划分,只有中央与地方职能划分清楚,大部制改革才能有利于中央把更多精力放在宏观调控和宏观决策制订等方面。
第二,大部制对现有领导体制也带来影响:现在有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还有国务院全体会议,除了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参加,还有各部部长参加。如果实行大部制,部门合并后,就面临一个问题,即国务院常务会议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大部制改革可能会使整个管理层级减少,要求对领导层级进行精简。
第三,成立大部制以后内部运行机制是怎样的。英国的大部制实行决策执行相分离,行政内部有决策,执行是通过准契约的方式委托给执行机构去做,部委和执行局之间签署一个协议即绩效契约,明确执行局该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将来怎么评估,它是这种决策执行的分离。那么我们在大部制的前提下,怎样做到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制约和协调?还有待明确和细化。
新京报:大部制改革覆盖面很广,既有民生部门,也有宏观经济部门,一个比较好的推进节奏应是怎样?
蒋明麟:应该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行的办法,成熟一个推一个,不能急功近利。
毛寿龙:我想应该是小步推进。大部制改革,慢的话二三十都有可能,快的话也很快。主要是有几个难点,比如官本位观念的扭转,官僚体制观念的转变。因为大部制改革是把政府转向服务角色,这和“官僚”“官本位”是根本冲突的。还有一个难点,虽然是成立大部委,但实际上是在精简机构,那么就存在改革动力不足,这个动力有观念上的,也有实际利益上的。
杜钢建:第一步应该是理清机构设置。中央部委整合不是出台一两个方案、花费一两年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出台多套方案,花费1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的。我认为我国的中央部委应该维持18个左右。但是,不论出台什么方案,如何进行整合,必须依法进行。换言之,至少必须同时进行政府组织和部委编制立法,方案的出台、部委的整合、新部委的设立、每个部位的人员编制,必须依法进行,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坚决不能实行。
第二步是体制转轨,就是进一步划清每个部委中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种系统的界限。我估计需要15年左右的时间。
第三步是职能转变深化问题,要继续深化职能转变必须进行三个改革:审议制改革、规制(或者叫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督制改革。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审议制改革来理顺决策职能;通过规制改革来理顺执行职能;通过加强内外部监督机制来理顺监督职能。加强内外部监督机制可以借鉴国外的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监察专员可以由政府提名,但是必须通过民意代表机构任命,以保证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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