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的核心要素

发布时间:2019-09-17 10:58:12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韩秀成 王淇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核心要素,应对之策

知识产权充当保护先锋

在美国的这些努力之中,知识产权逐渐成为核心要素。统计显示,20 世纪 70—80 年代末,美国贸易代表总计向日本发起了 24 例“301 条款”调查,几乎全部成功迫使日本政府作出让步和妥协,从而打开了日本的钢铁、半导体、电信等众多制造业领域的市场,知识产权成为美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和主战场。

“半导体战争”是高科技之战的典型案例。半导体是美国 20 世纪 50 年代开发出来的领域,是打下美国在军事、太空等领域优势地位的基础领域。1976 年3 月,经通产省、大藏省等多次协商,日本政府启动了“DRAM 制法革新”国家项目:由日本政府出资320 亿日元,日立、NEC、富士通、三菱、东芝五大公司联合筹资 400 亿日元,总计投入 720 亿日元(2.36亿美元)作为基金;由日本电子综合研究所和计算机综合研究所牵头,设立国家性科研机构——VLSI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所,全力科研攻关,积累后发优势。

随着半导体技术区域成熟化,美国产业链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加上日本等国家的加速追赶,美国半导体的优势地位逐渐消减,日美半导体局势发生逆转。此外,20 世纪 80 年代,日本高科技出口已经超过进口;与此同时,日本机器人、集成电路、光纤通信、激光、陶瓷材料等技术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美国因此开始在高技术方面对日本采取防范措施,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1984 年,美国成立知识产权委员会,限制本国技术外流,日美有关知识产权的摩擦日趋白热化。面对日本高技术产业的群体性崛起,日美半导体贸易摩擦激化,进而演变为“日美半导体战争”。

在美国政府强力施压之下,1986 年初,日美两国签订了为期 5 年的《日美半导体保证协定》,这极大地压缩了日本半导体行业的发展空间,此后迅速被中国台湾、韩国赶超。

在日美贸易摩擦案例中,美国挑起国际贸易“热战”依据的是其国内法,烈度仅限于两国之间,手段还是以限制价格、控制市场为主。换句话说,在知识产权保护尚未形成国际规则之前,美国只是单方面将知识产权作为“大棒”,用以维持自身的贸易霸主地位,抵消贸易伙伴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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