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学城的兴起(1951—1999年)

发布时间:2019-09-11 09:59:37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杨小林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中关村,科学城,电子一条街,体制改革,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中科院办院方针的调整与“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腾飞

在改革实践的同时,中科院的办院方针也开始调整。1983 年底,中共中央书记处就中科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方针和任务作出指示,要求中科院“大力加强应用研究,积极而有选择地参加发展工作,继续重视基础研究”。1984 年 11月7日,中科院将《关于改革问题的汇报提纲》(以下简称《汇报提纲》)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11月22日中央批复原则同意,希望各地区和部门对中科院的改革工作给予支持。

《汇报提纲》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中科院的指导思想,即放手鼓励与支持研究所和科技人员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第二部分是中科院对下一步的改革提出的意见,即扩大研究所的自主权,大力推广科研成果,加速人才的流动等。第三部分是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即采取科研经费分配的基金制与合同制,实行所长负责制,院属各单位的新技术开发公司,要积极利用外资与引进技术,开拓新的科研和生产领域等。

在《汇报提纲》和中央批示的推动下,中科院出现了开办公司的热潮。1984—1985 年,中科院及所属各研究所开办的公司数量已接近 400 家,有的研究所开办的公司达五六家。而且开办公司的速度非常快。例如,1984 年 10 月,时任中科院副院长周光召到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考察工作时就当场签字批准了该所申请成立公司的报告,该公司就这样当场成立。该公司在成立后的 3 年内,签订了 40 多项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合同,为我国生物产业增加效益 1 亿多元,为研究所创收 100 多万元。

《汇报提纲》使中科院各研究所的领导解放了思想,有了充分的自主权。时任中科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所长曾茂朝曾说过:“我们这里的科技人员,除了正在承担国家重要科研项目的外,凡有要求出去办科技企业的,我都支持;我们这里的科研成果,除国家要求保密的外,都可供科技企业研究开发。”

中科院为了加强对院属各研究所及开发公司的组织与管理,1984 年 7 月19 日,院党组会议决定,由周光召副院长兼任“中科新技术发展总公司总经理”。该总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任免中科院院属各公司的主要干部,为各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实质上是总公司。1985 年,中科院还专门设立了新技术开发局,其主要任务是:掌握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和分配等方针政策,配合计划局制订院级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与省市的横向合作;为各开发公司和开发部提供必要的信息、资金和其他服务,并对其经营范围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归口审查和管理与外资联合进行的经济实体,为各所和公司打开对外联系渠道。

1986 年 11 月,中科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新技术开发性公司开办与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新技术开发公司与院、所关系有关事项的规定》,首次将“一所两制”(所内的计划体制和所办企业的市场体制)写进文件,重点解决市场化的技术开发公司与计划体制的研究所之间的体制性矛盾。按照“一所两制”原则,公司有了经营自主权,发展与管理有章可循,为中科院院属公司的健康成长创造了环境条件。

为了解决科研人员创办公司的后顾之忧,中科院还推出许多优惠政策,如研究所副所长、处长可兼任公司经理,原职务保留;科研人员创办公司期间可以停薪留职,不愿在公司工作时允许回研究所,退休后视为中科院工作人员,一切待遇不变;公司可以采用5 : 3 : 2 的分配制度,即 50% 为发展基金,30% 为福利基金,20% 为奖励基金。这些优惠政策对促进科技人员创办公司起了很大作用。

1986 年,中科院成立了改善与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支持兴办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支持科技人员办科技企业。改制后的公司,原保留中科院编制人员依据所在地政策逐步脱离事业编制,按双向选择的原则接受公司的劳动合同聘任,参加属地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

1987 年 1 月,时任中科院院长周光召提出了顺应改革开放大潮的中科院的新的办院方针——“把主要的科技力量投入到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同时保持一支精干力量从事基础研究和高技术跟踪”。这是中科院办院方针的重大调整。2 月 29 日,中科院党组将《关于中国科学院进一步改革的请示》上报国务院。该请示中,中科院改革主要目标是“通过放活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加强宏观组织协调,把全院主要的科技力量投入到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成科研与生产之间的良性循环,同时保持一支精干力量从事基础研究和尖端技术跟踪”。而完成这一目标,就要“从体制上进行一下改革:技术开发和一部分应用研究工作要从市场需要出发,采取与企业结成联合体、进入企业、自办或合资办高技术公司等多种途径,使科研成果直接转化成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商品,并为开拓和发展我国高技术密集型产业作出贡献。……希望中央能给中国科学院较大的自主权和必要的政策优惠”。该方案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和批准。

1987 年 7 月30日,国家经委和中科院联合集资创建的非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科技促进经济发展基金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国家经委出资 1 亿元,中科院出资 7 000 万元。其主要任务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科研单位与生产单位的横向联系,主要以贷款和投资方式,对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关科技成果推广提供财力资助,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时任国家经委副主任朱镕基对该基金委员会的成立给予很大支持,在基金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前就强调,“这些资金全部用于中科院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工作,不要把这个钱丢了”。

科技促进经济发展基金委员会对中关村地区的中科院所属公司在资金方面支持很大,如对计算所新技术发展公司(联想公司前身),曾一次就支持了 1 000 万元。

除了制度和政策外,中科院在资金上也给予科技公司大力的支持。从 1984 年开始,每年 3 000 万元的专项投资,延续了10 年。其中大部分资金投放给了“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的中科院所属科技公司。随着这些科技公司的不断壮大,它们带动了海淀区的经济繁荣。

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中科院科技企业的发展。例如,科海新技术公司以 10 万元起家,到 1987 年营业额超过 2.1 亿元,利润 2 066 万元;京海计算机机房技术开发公司到 1987 年共完成产值 2.8 亿元,创利税 5 000 多万元;四通公司则是借款 2 万元起家,第一年就赚到 143 万元,以后每年以 300% 的速率增长,到了 1987 年利润达到 2 500 万元;信通电脑公司 3 年中的销售额平均以 330% 的速率递升,到 1987 年销售额达到了 7 700 万元,利润达到 440 万元。

截至 1987 年,“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从 1983 年的 11 家科技企业,发展到了 148 家高科技企业,其中中科院系统创办的开发公司就有 55 家,如联想公司、希望电脑公司、鹭岛公司、中自公司、百泰公司、科里高技术公司、电气高技术公司、三环新材料公司、大恒公司等。这些公司活跃在“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是“国有民营”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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