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峰会:在成败之间

发布时间: 2015-11-13 14:18:2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郑若麟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巴黎气候峰会 巴黎 气候峰会 联合国

谁来核查是核心议题

但目前的问题并不在于此。如果说哥本哈根峰会失败是南方发展中国家集体对北方发达国家试图将其秘密制定的减排计划强加给他们的做法的一种抵制的话,那么今天围绕着气候问题已经出现了新的因素。气候问题之争过去在哥本哈根峰会时主要包括气候到底是在“变化”还是在“变暖”、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人类工业活动的结果还是大自然的自然规律以及气候变化对人类到底会带来灾难还是福音等三个方面。但目前更为关键的核心已经转向下一步。就我看来,今天的问题在于:一是谁来进行排放量测定,二是谁来对签约国进行超越主权的、具有法律约束性的五年一度的核查。

正如法国总统奥朗德所言,COP21不仅仅是一个气候问题,这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涉及如何平衡世界目前存在的不公平状态的问题,是一个建立世界新型发展模式的问题。这当然就涉及到气候以外的诸多问题。

首先就是一个谁来进行CO2排放量测定的问题。这显然是一个技术问题。但这个问题却与第二个问题即具有法律约束性的五年一度的核查问题密切相关。到目前为止,如果奥朗德总统访华期间确实得到了中国方面在这个原则问题上的承诺的话,那么巴黎峰会能否达成最终协议的最大障碍将来自于美国。美国到目前为止一直拒绝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五年核查模式。美国之所以拒绝,就是因为核查需要签约国接受部分主权出让,由外部对本国进行核查,而且核查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人们看到,在美国主导的环太平洋TPP谈判、大西洋TIPP谈判中,美国不仅接受其中特殊也是核心的制度设置“投资方—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而且还将其竭力推广到其他签约国。根据这一制度,当投资方在一个国家投资、却与接受投资国家的法律法规出现冲突的时候,投资方可能直接向国际仲裁机构向投资东道国提出起诉。国际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将是最终裁决,投资东道国必须按照这一裁决修改本国与投资方相冲突的法律法规,以使投资方能够自由地进行投资。美国之所以接受这一明显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是因为仲裁机构基本上都设置在美国领土上(纽约、华盛顿等地);美国过去几年里曾十几次成为被告,但美国国家都打赢了官司。而其他国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几乎都是官司一打即输。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烟草公司状告澳大利亚政府一事(澳大利亚政府为减少公众吸烟危害健康而通过法律,规定烟草包装必须去除商标并注明吸烟有害健康字样,被美国烟草公司告上法庭)。但在气候问题上,美国尽管也占尽了优势(比如世界两大最重要的气候交易所分别设在芝加哥和伦敦金融城),却并不能全部控制整个气候核查过程。因此美国国会将很有可能拒绝接受这种安排。

其次,就是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五年一度的核查将部分超越一国主权的问题。近两百年来受尽主权被侵蚀之苦的中国应该如何做才能既符合未来将签署的国际公约、同时又能保护本国主权不至于被蓄意侵害,这还真是一个棘手之极的问题。在WTO谈判时中国曾经做过类似的“让步”,但国家主权(贸易权和制定国内法律的权力)并没有失去。所有贸易安排都必须符合中国现有法律。但TPP谈判就完全不是一个性质的谈判。所以中国没有参加TPP的谈判。气候问题最终能否为中国所接受,我认为也将与此密切相关。本文发表时,巴黎气候峰会即将推出最终结果。我们既希望这一峰会能够得到成功,但同时也希望,中国提出的“共同而有区别的原则”得到尊重以及中国必须保留的国家主权没有受到侵害。

进入21世纪以来,还没有哪个话题像“气候变暖”这样引发如此大的争议。随着巴黎COP21气候峰会临近,相关话题所引起的争论亦再度趋于激烈。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时爆发的争议(如何分配责任与贡献等,突显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今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有了进展(发达国家承诺要拿出更多的钱,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也承诺加快减排。不过发达国家的钱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都依然只是口头许诺而没有到帐);但今天要解决的除了上述两个焦点以外,还有四大主题:减排的目标、如何更为公正公平地分配责任与义务、具体行动方案以及2020年后的针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资金投入。说句实话,这些讨论只是细节而已。我认为关键是在于上文所提及的谁来进行核查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主权。如果是通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等主权国家联合来进行核查,则成功的希望是存在的。如果这一核查完全是由西方单方面主导的,我则认为将希望渺茫,我实在看不出中国这么做的理由。

如果气候问题确实如目前GIEC所描述的那样是对人类未来前景生死攸关的大问题的话,那确实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是一个必须由全球各国共同进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法国学者如雅克•阿塔利、Hervé Kempf……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要建立一个世界政府。因为面临全球性问题,只有世界级别的政府才有可能提出最终解决方案。但问题是,今天世界各国差异那么大、经济发展水平那么不均衡、各国利益冲突如此激烈……如何才能组建一个“世界政府”来取代目前的联合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到底是气候问题需要一个世界政府,还是因为需要一个世界政府而提出了气候变暖问题?我们有必要问一个为什么。因为这一议题在我看来并非已经进行充足的科学论证,远非如此。我们要提出的疑问还有一大串。当这一大串疑问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时,我们难道不应该谨慎决策吗?(郑若麟:上海《文汇报》前驻法国高级记者,《今日中国》杂志社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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