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

发布时间: 2015-06-02 09:12:2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商务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流通节点城市 布局规划

六、大力推进节点城市流通创新

(一)积极推进流通信息化。

围绕流通信息化建设,提升流通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有机融合。鼓励流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流通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发展移动终端消费等新兴流通模式。鼓励运用大数据等信息集成和数据应用技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提高流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流通节点城市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重要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研究智能冷链仓储技术。加快推进流通领域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提升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水平和利用效率。

(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建设一批集研发、设计、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发展基地,完善技术、物流、支付、认证、数据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打造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扶持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提高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快电子商务与咨询、广告、营销等新兴服务业的创新协作,推动电子商务衍生服务业快速发展。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推动建设一批大宗商品、文化体育、旅游营销、医药配送、网上供销等全国性电商平台。鼓励扶持涉农电子商务应用项目,加强中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商,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鼓励网络购物创新发展,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电商企业、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

(三)全面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

加强节点城市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发展,提高大型流通企业市场占有率和流通产业集中度,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区域资源整合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激发中小流通企业市场活力,引导中小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向专、精方向发展。加强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的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紧密融合,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点城市流通标准化。加强产销合作,规范发展经销代理模式,大力发展多渠道流通,减少流通环节。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服务公司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流通产业延伸,发展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冷藏保鲜、仓储配送,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

(四)着力提升开放水平。

鼓励国际知名流通企业在境内设立企业总部,依法合规参与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外商投资产业导向和商业网点建设指导目录的作用,科学引导外资流向,提高商业领域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深度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内外贸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培育一批产业链整合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亚和东北亚四个战略方向,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多式联运、口岸管理、通关协作、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方面协作,培育一批经贸合作平台,加强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国际贸易、文化旅游、邮政服务、快递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合作,打造对外经贸合作升级版。着力提升沿边口岸流通节点城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水平,促进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内陆流通节点城市口岸通道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流通规则体系,发挥对外开放先行先试区域的制度创新作用,加强流通节点城市与国际标准、国际惯例等方面的接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五)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流通。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流通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节点城市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强物流园区及其他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整合,认真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合理布局。加快旧货流通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实现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衔接。加快完善和实施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标准,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和低碳认证。推进商业建筑和设施节能减排,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大力推广节电、节水、环保技术和设施设备,降低物流运输过程中的消耗与排放。鼓励绿色消费和采购,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培育一批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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