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环保部长陈吉宁如何突围污染困局?

发布时间: 2015-02-28 09:25:5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焦梦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常纪文 陈吉宁 任命 环保部长 雾霾 污染 环境

环境保护要有大格局、大战略

常纪文指出,环境保护必须要有大格局、大战略。首先,长期战略方面,符合绿色要求的产业和环境保护产业并举,把环境保护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挂钩,如建设上水下水、垃圾焚烧、美化乡村环境,提高环境容量,得到社会和公众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近期策略方面,通过严格执法培育法治意识,遏制坏境污染严重恶化的趋势;通过严格执法让企业发现自身的问题,逼迫企业通过采购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来守法,从而创造环保产业需求,拉动就业,促进绿色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三,向区域一体化和行业整合要经济和生态效益。目前的环境规划仍然是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开展,很多低端产业长期生存的原因正是在于区域一体化没有完全推开。区域一体化可以取长补短,让优质产业在更大地域上得以发展,也让劣质产业和企业失去立根之地。目前一些行政区域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比如一些地方对钢铁行业的保护。他认为该淘汰的钢铁企业就得淘汰,淘汰之后为其他高端钢铁企业腾出发展空间。一旦产业结构优化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就自然上去了。常纪文认为,通过区域一体化,提升高端产业和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减少区域间环境污染的内耗,经济增长完全有可能重新跃上8%的台阶。

“北京处在经济高地,周边是河北的经济洼地,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他以此为例形象地说明区域一体化目前遭遇的难题。此外,他还认为雾霾和水污染表面原因是个体企业的超标和超总量排放,实际上是区域结构不优化、行业结构没有整合的问题。

第四,向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要效益。常纪文指出,以前的经济发展是牺牲资源、牺牲环境、透支劳动力包括透支外汇汇率的“牺牲经济”,“牺牲经济”相对应的是“代价社会”,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养老等都要社会代价来承担,我们应该向创新经济和平衡社会转变,通过管理和科技创新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和牺牲经济的问题。

第五,通过社会参与和监督解决环境问题,通过法律制裁解决环境问题,并保证GDP持续发展。没有社会的参与和监督,环境的解决问题就是句空话。“现在行政监管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越来越无效,干活的少,监督的多。最好的办法是发挥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实现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相结合,改变监督格局。” 常纪文如是说。

第六,提高经济和社会福利,解决因为环境保护高要求带来的短时间收入、就业不足导致的社会不稳问题。

突围、突破、突出,“四轮驱动”

常纪文认为观念上要突围,要有历史紧迫感;策略上“四轮驱动”,缺一不可。何为“四轮驱动”,常纪文做了如下的解释:

首先,倡导绿色发展,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解决发展不足和资源不足的问题。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让环保产业成为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力量,首当其冲的是要解决资金和技术的问题。环保产业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国家出台的政策其实尚未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社会资本投资环保产业能否盈利,是否遭遇各种潜规则尚抱有疑虑。民间资本急需国家强有力政策的保障,让民间资本撬动环保行业缺资金缺技术的格局。

第二,“多规合一”解决协调发展的问题,使环保成为真正的约束性因素,不能在企业上马、污染业已造成时才考虑环境问题。处理好环境规划、法律的关系,使环境立法具有针对性。

他认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合成一张蓝图,成为一个综合性的要求。例如在进行城乡建设时既要考虑土地、又要考虑环境保护和其他各个方面的要求,避免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才发现与当地环境保护和承载力不协调,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宽立法、严执法,达标排放仍然是有效的手段;严格执法,解决环境道德底线的问题。

第四,社会参与和监督,发挥人民的法治主体作用,弥补环境行政监管的不足。

他建议环境立法应向欧盟学习,重构环境政策和法规体系,让规划和标准享有指导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的法律依据地位。“以往我国先制定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再制定规划和环境标准。然而实际情况是规划往往成了‘鬼划’不停改动,根源在于规划的法律地位过低。这也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操作空间,为违法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而一部泛泛而论的法律,规定的很多目标实际很难遵守,”常纪文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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