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法检预算由市财政局直管

发布时间: 2015-01-19 17:08:56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邢世伟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人员 司法改革 司法资源 法检

2014年9月5日,上海,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大陆产生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图/CFP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揭牌。 新京报记者王贵彬 摄

2014年12月28日,上海,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图CFP

2014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逐渐提速。继首批6个省市启动试点后,第二批12个省份试点也将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启动。届时,全国试点改革省份将过半。

其中,由中央政法机关推动的四项改革备受瞩目,这四项改革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上海是司法改革的先行地区,如今已经启动人员分类管理,制定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完成231名法官助理、58名检察官助理的选任。

司法改革上海试点

8家法院检察院试点改革

在检察机关工作了15年的奚山青,如今是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主任检察官。从公诉处副处长的岗位变为主任检察官,让她少了很多审批等行政工作,回归到办理案件的“老本行”。

就在奚山青履新不久,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担任书记员2年多的张敏,工作岗位也发生了变化。她成了上海市第一批法官助理中的一员。和以前主要从事庭审记录不同,张敏现在的工作还包括庭前调解。

奚山青和张敏是上海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者”,也是上海乃至全国检察院、法院中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2014年7月,作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的上海市,率先在上海二分院、上海二分检、闵行区、宝山区、徐汇区等共8家法院、检察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内容包括检察官、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法官、检察官助理明确晋升路径,“人”与“财物”分开统管等多个方面。

上海市委政法委称,8家法院、检察院的试点结束后,今年3月起,有望在上海市法院、检察院全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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