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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晓义称,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考虑到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这样就实现了规则公平、制度公平。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另一方面,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关系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就高得多,大概是2.5:1,而机关更高大概是2:1。
胡晓义指出,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胡晓义表示,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是我们要长期谋划的一个政策重点。我们要解决老龄化高峰期的财务平衡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继续扩大制度覆盖面、多渠道筹资、提高统筹层次,还有一个重要选项就是要进行结存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得到更多的收益,使未来养老保险的财务基础更加雄厚。
胡晓义称,一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决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实践中,企业补充的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应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就制度而言这是起步。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这次统筹考虑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层次体系建设,这样就把职业年金的设计引入到改革内容中。
胡晓义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中,确实有一些企业和个人有这样那样的想法,觉得我缴费,现实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千方百计的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这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所以如实、及时的缴费,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