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明确列入今年中央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 2014-12-17 10:27:4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张晴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利马气候大会 京都议定书 全球变暖 碳市场 碳排放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在延期32个小时之后,当地时间14日凌晨2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0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10次缔约方大会终于在秘鲁首都利马宣告闭幕。

12月12日,就在利马气候大会接近尾声之时,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网站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适用全国碳市场的国家层面政策。

这是在七个地方碳交易试点陆续启动一年半后,国家层面首次出台适用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全国碳交易立法的重要一步,也意味着全国碳市场已经指日可待。

碳排放是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而碳交易,则指对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即碳排放权)进行买卖。在一个碳市场中,政府分配给企业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即配额),在每个阶段完成后要求企业上缴与排放量匹配的足量配额。而企业则根据实际排放情况决定是否交易,如果超出已有配额量,就需要在市场上向其他企业购买配额以完成清缴,如果因为排放减少而拥有了多余配额,则可卖出这部分配额获利。

值得关注的是,碳市场采用的是总量+交易机制(Cap and trade),即政府设定配额总量,发放给企业后让其自由交易。由于1单位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限制了配额总量就等于限制了排放总量,因此能够很好的实现控制排放量的目标。同时,碳市场也是一个强制市场,纳入企业必须遵守排放限制的要求,否则将被处以各类惩罚措施。

而从理论上而言,合理的碳价应为市场内各企业之间的减排成本差。通过碳市场机制,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可以从减排成本低的企业手中购买配额,而后者则可通过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降低自身排放,结余配额以卖出。

在市场中,第三方核查机构则负责了企业碳排放总量的报告确认,通过统一的测算方法,使得市场内企业的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可比较。

此前,中央已将碳排放权交易明确列入今年的中央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这本次国家发改委在此时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既符合了中央改革小组的时间要求,也呼应着利马气候变化会议上中方展现的决心和行动。

从内容上看,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为框架性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立的主要思路和管理体系。目前,国家尚未明确哪些行业的哪些企业将被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但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将来全国碳市场的初期纳入范围很有可能是“抓大放小”,主要纳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如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预计全国范围内将有近万家企业被纳入。

根据国家发改委此前规划,在2014年底发布全国碳市场管理办法后,2015年将为准备阶段,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全国碳市场拟于2016-2020年间全面启动实施和完善。

因此,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尽早做好准备,摸清自身排放情况、制定相应减排规划,应对即将到来的全国碳市场。(作者:张晴,系水晶碳投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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