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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6月16日讯 7月1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将得到解决。今日下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线解答网友疑问。
网友提问:我父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需要带哪些材料?
胡晓义对此介绍,城乡居民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他的前提是他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了,包括缴费满15年了,年龄也到了,然后开始给他结算养老保险待遇了,然后他还参加了城乡居民的,实际上是把账户划入到这里来。具体携带的材料,现在我们暂行办法里规定是需要向领取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具体讲就是这里指的是他要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那个地方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我们设计了一个专门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申请表,他就填这个申请,然后出示他的社会保障卡,他有社会保障卡就出示社会保障卡,如果他还没有发社会保障卡就出示居民身份证,其实这个暂行办法规定就是需要这两个东西。
当然,可能在具体的办理过程当中,需要哪些更细的材料那经办人员会跟他具体介绍。如果还不放心的话,我有一个建议,就是可以向他准备申请办理的那个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实际上就是当地我们人社部门的一个公共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他们会对本地有哪些更具体的要求说得很详细,就是统一的电话号码是12333,这是全国统一的,咨询了以后可能会得到更具体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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