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土部、发改委负责人对限禁用地项目的再次重申,2007年的地根紧缩政策倾向明确显露。
昨天(6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联合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表示,随着《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实行,用地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联动机制已经建立,用地政策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调控作用。
去年12月12日,为遏制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以及违规滥用耕地现象,在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基础之上,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实行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
再压建设用地
2005年出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产业项目分别作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详细规定。而上述两目录则是对限制类项目进一步地详细用地规定。
昨天,两部位负责人表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项目自然一律禁止用地。而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则分为两种情况:无限制条件的,作为禁止供地项目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如电解铝项目(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造项目除外);有限制条件的,同步增加用地条件,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如单井井型低于下列规模的煤矿项目,不得用地,高于下列规模则可:山西、陕西、内蒙古30万吨/年;东北及华北、西北其他地区、河南省15万吨/年;其他省区9万吨/年;开采极薄煤层3万吨/年。
与以往政策相比,两目录增加了禁止占地的项目内容。《限制用地项目目录》首次明确规定: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大型游乐设施、主题公园(影视城)、仿古城项目,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赛车场项目、公墓项目、机动车训练场项目等六类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
相应地,《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也首次增加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赛马场项目,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未依法取得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未依法取得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等六类项目。
曾是两张皮
此次出台两新目录之前,1999年我国曾出台过供地目录,两部委负责人坦承,1999年出台的目录依据的产业政策比较分散。新目录则主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明确地说,就是以前的土地政策和行业政策之间衔接性不理想,在事实上是两张皮。”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肖金成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建设投资规模并不大的过去,两者之间的衔接性问题并不像现在显得那么强烈。
今后,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宏观调控需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适时修订《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处理。(孙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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