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10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 2016-09-07 14:36:15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处分,粮食直补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大连市金州新区杏树街道桃园村党总支书记王守先骗取养老保障金问题。王守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养老保障金5.8万余元。王守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鞍山市岫岩县兴隆办事处平阶村西地组组长吕延军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吕延军利用工作便利,以自己名义虚报50.033亩土地,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17245.38元。吕延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盘锦市辽东湾经济区二界沟街道工作人员杨健套取工程款及向他人行贿问题。杨健利用管理工程之便,采用虚增工程单价方式套取工程款193万余元,期间向他人行贿2万元。杨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古仙村文书冯海清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谋取私利和失职问题。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冯海清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5户村民作为项目申请人上报灯塔镇政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女儿作为项目申请人上报灯塔镇政府,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冯海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扶余市得胜镇林丰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凯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刘凯私自支取村民于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8万元,隐瞒截留4750元个人私用。刘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依兰县畜牧兽医局肉食管理办公室套取专项补贴问题。依兰县肉食管理办公室虚假上报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367头,套取专项补贴资金14.57万元,用于公务支出。办公室主任杨伟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后达斡尔族中学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5月,梅里斯区后达斡尔族中学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2.6万元。该校校长沃英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茄子河镇正阳村套取泥草房、危房改造补贴问题。经茄子河镇正阳村村委会议研究,该村以村民名义套取泥草房改造资金130万元;后又伪造材料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3万元。两笔款项均用于建设村农民公寓项目。该村村委会主任马德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党支部书记关成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响港居委会委员李培宝挪用居民征地补偿款放贷获利问题。李培宝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分别将响港居委会第三居民小组居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36.99万元、39.83万元存入其参股的某农资专业合作社,获取利息1.4万元。李培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所得,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建湖县庆丰镇东平村党总支原书记刘井杭侵占“村村通工程”国家补贴资金等问题。刘井杭将国家补贴给该村“村村通工程”项目资金中的11.83万元占为己有,并先后6次收受3名私营企业负责人现金共计8.89万元,为请托人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刘井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镇江新区丁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殷龙华挪用“万顷良田”土地承包保证金炒股营利等问题。殷龙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挪用“万顷良田”承包保证金10万元和39.01万元炒股营利;同时在“万顷良田”土地发包过程中,多次收受承包人现金共计30.99万元,并为请托人在土地承包和承包费用减免等方面谋取利益。殷龙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扬中市三茅街道大众村党委原书记赵云良和村党委委员谭银美、村会计祝霞骗取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赵云良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5次收受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财物共计43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2015年4月至12月期间,谭银美、祝霞利用负责两个村民小组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采用签订虚假安置协议的手段,共同骗取、私分拆迁补偿款共计39.631万元,其中,谭银美分得8.1万元,祝霞分得6.6万元。赵云良、谭银美、祝霞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长兴县泗安镇双联村党支部原书记钱华银、村委会原主任吴金苟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钱华银、吴金苟利用协助泗安镇政府从事征地拆迁、新建安置房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现金,两人分别收受60万元。2016年6月,钱华银、吴金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山头村村委会原主任许训友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许训友利用担任东山头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17.5万元归个人使用。2015月12月,许训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常山县原天马镇鲁里村党支部委员汪从荣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汪从荣在任原天马镇鲁里村(现为金川街道上埠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工作之便,为本人虚增征地面积0.775亩,套取征地补偿款20925元。2016年6月,汪从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浙江省纪委)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