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渔阳旅游集团原副总经理涉嫌受贿300万被公诉

2012年10月19日17: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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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 于立霄)49岁的原北京渔阳旅游集团副总经理赵中和收受贿款300余万元人民币,并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他人办理了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手续,其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日发布消息称,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不久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期间,赵中和利用北京渔阳旅游集团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帮助盛泰华阳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承包工程,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福建(另案处理)给予的296.7万元,并向胡福建索取150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赵中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劳动教养一年的胡福建办理了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申请,出具了胡福建是北京渔阳旅游集团工程部部长且属于急需专业人才的虚假证明。事情办成之后,赵中和收受了胡福建及其妻子焦桂梅(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21.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赵中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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