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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加强责任考核和资金项目监管。要按照“各级 政府,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的要求,建立起有效的扶贫工作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对扶贫工作重点各市州、县区党政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评估,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安排资金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要以落实扶贫工作“四到县”为重点,进一步靠实各级党政扶贫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二要以整合资金为着眼点,继续坚持对扶贫工作任务分部门分解的做法,将工作责任细化到部门,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要以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为依据,强化整体管理、源头管理的同时,年内由扶贫、财政、审计、统计等牵头,对扶贫工作、资金使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有反映的市州、县,进行专项审计。同时,结合反腐倡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扶贫工作奖罚措施。四要以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着重增强针对性为目的,由扶贫办牵头,会同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扶贫统计监测体系,科学掌握扶贫工作瞄准对象,全面系统地反映贫困户的家庭经营情况,为分类指导扶贫攻坚提供决策依据。
(六)统筹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法制宣传和干部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学习宣传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甘肃省《纲要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扶贫开发条例》,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责任心,提升工作水平。制定扶贫人才规划和干部培训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贫困地区党政干部、扶贫系统干部、重点乡(镇)村干部、农技干部、扶贫龙头企业管理人员、供销社等农产品营销组织人员、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年内完成各类培训5000人(次)以上。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要以中央和省的主流媒体为重点,借助“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组织优秀稿件及宣传内容,在主流媒体上开展不同主题的扶贫宣传报道。同时,也要发挥系统内部“甘肃扶贫信息网”、《甘肃扶贫》等网络和刊物的宣传平台的作用,着重加强经常性宣传,凝心聚力,确保全面完成2013年度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