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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着力支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安排7264万元(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4亿元,共计2.1亿元),用于提高60岁以上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85元/月提高到100元/月。
完善生活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安排1.9亿元,为44万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安排2786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百岁老人长寿补助、孤儿养育补助。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安排2186万元(另从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2.5亿元,共计2.7亿元),用于支持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1.1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安排1.4亿元,共计2.5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库区移民危房改造。
5.着力支持文化、科技事业发展
逐步提升文化软实力。主要包括:安排2000万元(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2800万元,共计4800万元),用于行政村、城市社区文体活动室(场所)建设;安排2136万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安排5152万元,用于文化惠民演出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公益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等六大惠民工程。
促进科技自主创新。主要包括:安排9000万元,支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安排1000万元,用于省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引进集成和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安排1000万元,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6.着力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安排4.5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亿元,共计5.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将年补助标准由2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安排1.6亿元,用于省直医疗机构、区域性医疗中心、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以及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安排1500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安排6500万元,完善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新生儿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安排2400万元,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二女户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免费检查等。
7.着力支持生态省建设
主要包括:安排1.4亿元,支持“绿化宝岛”建设;安排2.3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安排1.2亿元,用于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安排1.1亿元,支持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主要污染物减排、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应用。
8.着力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补助市县支出192.6亿元,增长18.8%。其中,省对市县返还性支出11.8亿元,增长2.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80.8亿元,增长20.1%。
2013年省本级安排的教育、科技、支农等三项支出均达到国家法定增长要求。其中,教育支出安排29.4亿元,增长18.2%;科技支出安排2.6亿元,增长36.8%;支农支出安排16.1亿元,增长16.7 %,
均高于省本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0.3%的增长速度。
2013年省本级安排47.5亿元(含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安排13.8亿元)落实《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