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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城乡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我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深化城镇化空间布局、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社会保障机制等问题研究,力争年末城镇化率达60%以上;推进厦漳泉、福平莆宁同城化。
加大城乡建设力度。全面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路网、公共停车场、自来水水质提升改造、防洪排涝设施等建设,抓好城市绿化,改善市容街景。
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打造宜居宜业小城镇,优化试点镇人居环境;深化财税、土地、行政管理、投融资、户籍等改革;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快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示范精品;因地制宜推进特色产业培育和集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持续推进山海协作,制定全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对口帮扶工作计划,落实产业转移项目利益共享机制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重点推进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其对口帮扶县(市、区)的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山区人口向沿海合理有序转移。
继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大对苏区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扶持力度。继续做好扶贫开发重点县、重点村的挂钩帮扶工作,实施新一轮“造福工程”,增强欠发达地区“造血功能”。
(四)加强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10万套,基本建成8万套。
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加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养老服务体系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并向农村基层和困难群体倾斜,加强城区公共配套服务建设。
加强城乡接合部和人口新增长区域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扩容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扩大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支持高校加快发展,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
巩固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增加医疗资源、设备投入,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基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推进一批省属医院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重点向基层、困难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动一批社会办医项目落地;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400张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继续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达标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强特色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快推进海峡奥体中心、福建美术馆及人文社科馆等重点文化体育项目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体育产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文化企业经营机制;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有条件地方提高保障水平。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到集中养老、分散养老相结合。
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和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公共安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努力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