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 “十二五”规划

2013年02月06日16: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村寄宿制学校 农村医疗救助 贫困村 扶贫开发工作 扶贫工作 贫困地区 科学发展观 报账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 公共教育服务

(二)行业扶贫

1. 明确部门职责。各行业部门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向贫困村倾斜,并完成本行业的扶贫任务。

2. 注重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林、牧、渔产业的指导和农村社会化服务。合理开发贫困地区资源,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在贫困地区发展的产业可实行联合开发的办法,财政扶贫资金与行业部门的资金捆绑使用,扩大项目规模和提高项目开发的成功率。

3. 积极开展科技扶贫。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科技带动作用,继续围绕蚕桑、药材、水果、畜牧、水产、竹子、茶叶、油茶等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区内外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扶贫工作,建立一批科技服务型专家队伍,培育贫困地区农村科技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完善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社会化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4.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进行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注重进行贫困地区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行政村的路网建设;大力开展山区小型农田水利和基本农田整理建设;建设安全饮水工程等。

5. 加大对贫困村农户危房(茅草房)改造力度,重点推进农村危房,特别是边境地区边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等危旧房改造。

6. 改善社会公共服务。

——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深入实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的统筹投入,完善贫困地区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和革命老区实施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定期组织城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下乡”活动;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户给予优先重点扶持。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贫困地区普遍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筹资机制;建立五保户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覆盖生活困难且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强抗灾救灾能力,尽力避免因灾返贫,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政策。

——支持文化事业。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强化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基层文化队伍服务能力,建立便捷畅通、内容丰富的文化资源共享和传播体系,支持发展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事业。

7. 加强生态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生态扶贫工程,加大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度,创新大石山区石漠化治理与扶贫开发模式,推进乡村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扶贫开发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增强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补偿功能,采取多样化的生态、资源补偿方法和模式,让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得到必要的生态、资源补偿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增强贫困地区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社会扶贫

1. 继续加强定点扶贫工作。自治区、市、县和中直驻桂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的骨干企业、高等院校、驻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参加定点扶贫工作,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实行区、市、县、乡(镇)党政领导定点联系扶贫制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与定点扶贫工作。积极鼓励各类大中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各帮扶单位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结合起来,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和新一轮整村推进目标,确保每个贫困村都要有一个县级以上部门定点帮扶,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整合资源,积极推动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

2. 深化东西扶贫协作。完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体系,将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大石山区、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市、县列为扶贫协作重点。除了继续深化广东帮扶广西的扶贫协作工作外,自治区内实行经济条件较好的设区市结对帮扶一至两个贫困程度较深的,脱贫难度较大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在本市范围内实行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区)对口帮扶本市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着重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经贸合作、劳务输出、干部交流与培训、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作,加强经贸、交通、教育、劳务、旅游、文化、卫生、环保、生态、城建等部门的协作,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人才支持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产业联动、经贸互动、技术拉动、就业带动的工作机制,密切沟通交流,推动协作事项落实,使扶贫协作取得更大成效。

3.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侨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我区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募捐、“村企共建”、区内对口帮扶等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扶贫志愿者活动。

(四)国际合作

多渠道、多形式争取国外政府、国际双多边援助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对我区扶贫开发的支持和援助,深化减贫项目合作,积极广泛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探索新的扶贫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广西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在减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抓好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国际减贫培训实地考察基地建设,承办好“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及扶贫经验国际研修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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