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确定“十二五”期间扶贫开发目标

2013年02月06日16:0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扶贫开发 惠农政策 扶贫重点 山东省 贫困村 十二五 农户 农民人均纯收入 培训农民 贫困标准

构建“专项、行业、社会”大扶贫格局

山东省将部分山区、黄河滩区、盐碱涝洼区、库湖区和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区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又从中按照富裕程度、生产生活条件等确定了“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的200个贫困乡镇,3000个贫困村。

根据新十年扶贫开发任务目标,省重点扶持贫困村90%以上扶贫对象收入要实现三年翻番,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基本实现五通(村村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广播电视、通信息)和十有(有旱涝保收田、致富项目、办公房、卫生室服务、卫生保洁制度、学前教育、文化活动室、健身场所、良好生态环境、就业保障措施)。今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由原来的8000万元增加到2亿元,各地要确保各级财政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增幅明显高于上年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山东省要求,加快构建“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整村推进资金必须用于贫困群体,主要投向与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有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对农村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补贴。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农村扶贫互助资金试点范围。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留在当地使用。组织实施山区、滩区、库湖区、涝洼区综合开发,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这些地区转移。对大型水库、主要河流等涉及到贫困区域要打破行政界限,实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对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地、水源涵养地实行生态补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支持贫困地区搬迁建房需求,贫困地区新整理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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