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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
以《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为指导,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精心策划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加强与政府立法部门联动,推动环境教育立法进程。认真落实《纲要》分工责任制,会同教育部,加快推进环境友好型学校、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绿色大学建设步伐。联合全国妇联、团中央,把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和“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引向深入。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广电总局等部门携手,大力推动环境文化产品创作,繁荣环境文化。配合中央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开展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工作。加大面向企业、学校以及社区的社会培训力度。认真落实规范部属宣传活动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管理与指导。按照中央文明办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民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观和价值观。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维护妇女儿童环境权益。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好《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组织开展面向环保社会组织的培训和研讨活动,发挥环保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与社会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政策宣传和能力建设,表扬优秀环保社会组织,增强环保社会组织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有效推进宣传教育自身能力建设
抓住行政体制改革的机遇,推动健全系统宣教机构,建立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以及新的传播格局相适应的机制体制。继续抓好省级环保宣教能力建设,推进地市级宣教能力建设,提高宣教标准化建设水平。在政策、投入、工作指导等方面继续向基层倾斜,为基层宣教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抓好部属期刊的改革改制工作,整合系统内宣教资源,做强做大环境宣教平台。抓好宣教队伍素质、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办好环保宣教工作岗位培训班,提升宣教从业者素质和水平,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七、大力倡导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宣传教育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积极推动中国环境报和部属期刊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多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上提问题、想问题、回答问题,全面改进文风,努力增加宣传报道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倡短、实、新,反对假、长、空,不断提升环境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大力倡导理论学习的风气,调查研究的风气,真干实干的风气,努力把握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激发创新活力,不断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