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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体系,提高教育信息化
宏观决策能力
组建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及专项工作专家委员会,组
织制定《教育信息化优秀案例》等指导性文件。组建教育信息化
标准管理委员会,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技术委员会,修订教育信
息化标准体系,组织制定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教师信息技术应
用能力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设立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机构,组
织开展信息社会条件下教育教学新模式、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价等
教育信息化领域重大战略问题专项研究。
十、推动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教育信息化政策环
境
加快落实教育部与中国移动、教育部与中国电信战略合作协
议,逐步探索中小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模式,切实推
进教育信息化“市场驱动、多方参与”机制。做好优秀数字教育资
源征集及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探索“竞争提供、评估准入、
自主选择”的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加大对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
的指导与总结,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通过试点提炼典型、总结模
式、上升政策、加以推广,切实形成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路径与
机制。梳理研究教育信息化发展所需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学校公
用经费购买信息化服务、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等相关
政策。建立教育信息化督导机制,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
启动制定并发布教育信息化年度进展报告,完善教育信息化发展
状况监测与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