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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0638.60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8.5%。其中,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5.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9%。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701.42万亩,占任务的108%,其中,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459.24万亩,比上年增长180.8%。其中,人工荒山造林347.70万亩;人工迹地更新面积111.54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63.1%。商品材产量529万立方米,下降22.0%。全省城市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2476公顷,绿地率36.3%;新增公园绿地面积63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1平方米。
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4%,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84.5%;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市县污水处理率81.3%。
全省共有1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57个省级生态村。有风景名胜区51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6处、省级35处,新增泰宁丹霞自然遗产1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8%。有自然保护区9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5.3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4%。
全省2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23个城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有12个,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水平的有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