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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人口和就业
人口和计划生育:年末户籍人口【8】588.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2.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7.7万人,比重为62.5%。在户籍人口中,出生人口4.1万人,外省市迁入人口5.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91‰,死亡率为5.4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出生人口性别比105.1,处于正常范围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9%,综合避孕率为75.0%,晚婚率为92.99%。
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资金9773.6万元,38.2万名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启动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35675人得到免费孕前优生评估,14580名计划怀孕和孕早期的城市困难及农村计生家庭免费领取了叶酸,26.5万个家庭得到优生优育咨询指导、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等服务。瓦房店市、普兰店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单位,10474人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109.8万人,其中在岗职工92.2万人。乡村年末实有从业人员142.8万人,其中第一产业63.5万人。
企业注册登记:全年新注册登记各类企业17085户,注册资本(金)912.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0.1%和下降29.1%。其中,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586户(其中法人企业368户,分支机构218户),投资总额48.6 亿美元,注册资本(金)35.2亿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30.8亿美元,分别下降14.8%、50.4%、54.4%和55%;内资企业1397户,注册资本(金)293.1亿元,分别下降15.8%和12.1%;私营企业15102户,注册资本(金)373.7亿元,从业人员22.5万人(其中投资者2.8万人),分别增长2.6%、11%和2.4%。新登记个体工商业55690户,增长0.3%;资金额34.9亿元,下降1.6%;从业人员7.4万人,下降1%。
城镇就业:全年实现城镇就业18.9万人,其中稳定就业9.9万人,创业就业3万人,扶持创业带头人2326人,带动就业1534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9%。筹集再就业资金13.6亿元,使用再就业资金12.6亿元,减免各种税费3068.9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3.1万个,为16.1万人提供各类社会保险补贴8.5亿元。普惠制培训7.1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4.8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7.2万人,其中4.1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年内完成45项考试工作,3.1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和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