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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卫 生
截至年末,全市各类医疗机构2357个,其中医院125个,卫生院9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3个。编制床位数30439张,实有床位数34395张,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5.6张。卫生工作人员4.9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万人,每千人拥有医生2.71人。全市总诊疗人次数2352.3万人次,病床使用率82.79%。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1.32岁;孕产妇死亡率6.2/10万,婴儿死亡率3.71‰。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有23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政府兴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城市达到58.2%、农村达到59%。为城市15.9万、农村16.7万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为8323名农村孕妇提供孕中期免费超声筛查服务;为农村户籍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565.2万元。
医学科研:全年组织申报科研课题349项,其中10项列入市级科研计划。组织科技成果鉴定40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年末,215.5万农民参加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由上年的160元/人·年提高到230元/人·年。建立并实行了农村新生儿当年随母亲参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