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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81.0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602.41万人,失业保险299.38万人,工伤保险479.44万人。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79.40亿元,保险基金总支出83.87亿元,年末保险基金累计余额470.38亿元。全年累计征缴各项保险(不含机关养老保险)基金157.24亿元,增长25.6%。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产业结构调整仍需继续推进,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管理压力依然较大,均衡发展水平尚待提升,城市管理模式仍较粗放。要立足优化发展,围绕好中求进,以建设“三区四城”为目标,明确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重点发展大项目、大园区、大产业,全面推进“三重”建设,吸引承接高端产业、优质项目,向“三重”要增量、要创新、要动力、要发展。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最后统计数据以《东莞统计年鉴-2012》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五大支柱产业: 电子信息制造业(即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包括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以及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包括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四个特色产业:玩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即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化工制品制造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及核燃业)、包装印刷业(即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4、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调查范围为东莞市辖区内除农户以外各类经济实体,具体包括:①辖区内中央、省、市属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②各镇街办企业;③村及村以下办企业;④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调查范围包括:①东莞市辖区内中央、省、市属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②莞城、石龙、虎门3个镇街范围内镇街属单位(不包括莞城、石龙、虎门3个镇以下及其它镇街的单位、全市的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上两个指标的调查范围不同,调查结果不同,请勿误用。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采用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口径。6、阅读本公报时,请注意统计指标的时间、口径和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