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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环境保护
园林绿化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完成人工造林总面积61414公顷,增长265.7%,森林覆盖率54.9%,商品材产量15.42万立方米。“四绿”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改造提升乌山北坡公园、白马河公园等一批公园以及东北三环、福飞路等一批道路沿线绿化,城区新增立体绿化400处,城市绿化、美化、彩化、香化水平大幅提高。市区共有公园52座,公园绿地面积2452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6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面积8604公顷,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482公顷,绿地率37%;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400公顷,绿化覆盖率40.5%。
节能减排力度加大,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市实施节能重点项目70个,减排重点项目184个,实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全覆盖。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2家,市级挂牌督办2家,拆除闽江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108家,关停敖江流域石材企业334家,对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和矿山征收差别电价,基本完成市、县、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现定期监测,水质总体保持良好,闽江流域(福州段)和敖江流域(福州段)水质达标率100%,龙江流域水质达标率75%,全市六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达标率100%。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9个,自然保护区1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不含海域)达1310.84平方公里。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农业部分的产业化及台资农业数据、工业科技部分的科技数据、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的保障性住房数据、城乡建设部分的农村建设数据,教育文化部分的教育数据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数据、卫生体育部分、民生保障部分的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数据不含平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