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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
对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全面展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年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6.3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5.20万人,其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离退休人员28.54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8.5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1.5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9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8.0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6.92万人。帮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271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7536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476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大,全年动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4444套,增长16.7%,开工率104.4%,保障性住房受益范围不断扩大。在全国率先实施蔬菜、猪肉价格协商制度,实行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挂钩联动,建设51家平价店,开通“菜篮子”社区平价直通车,较好平抑市场物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失业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再就业工作打开新局面。城镇登记失业率2.36%,城镇新增就业15.32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6.37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223人,“4050”人员再就业3886人。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14.28万户,增长10.4%,从业人员28.72万人,增长11.0%;私营企业6.70万个,增长17.0%,从业人员62.18万人,增长9.9%,城镇个体私营从业人员73.79万人,增长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