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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栏
节能减排 2011年,我省着力深化“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一是启动了新一轮“双三十”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44.15%、45.92%、65.07%、50.17%的(削减量分别占47.7%、49.24%、79.27%、77.75%)新老“双三十”为龙头的示范带动机制,完善新老“双三十”的考核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改进了督导和奖惩工作,强化激励引导措施,形成新一轮强力攻坚污染减排的新态势。二是强力推进千家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工程。筛选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工业企业排放量72.5%、69.1%、78.3%和85.9%的1000家企业作为监控重点,通过实行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环境绩效评估,实现在线自动监控,强化执法监督考核等措施,以点带面,深化污染治理。目前千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率达100%,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率上升到8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在战略环评方面,以河北省沿海地区为对象,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以保障重要生态功能区结构和功能为红线,积极开展了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提出了基于“生态功能不退化、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的沿海经济发展调控方略,为我省沿海地区发展战略顺利通过国务院审批贡献了力量。在规划环评方面,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联合省发改等部门建立完善了规划环评的激励约束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8个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完成了规划环评审查。我们还加大环评审批把关力度,实行建设项目“三会联审”,严格“七个不批”,做到了全面把关、民主决策,确保审批质量。2011年 ,全省共审批项目环评21195个,涉及投资11674.9亿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项目数增加15.2 %,投资额增加15.1%。同时,全省共对不符合要求的80个项目不予受理、不予审批、暂缓审批或退回环评报告,涉及投资363.0亿元。
重点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方面,在严格执行“七个不验”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验收流程,今年10月印发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冀环办发〔2011〕218号)。2011年,全省共验收项目4044个,涉及投资1661.1亿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3273个,948.1亿元),项目数增加了23.6%,投资额增加了75.2%。其中省级验收项目251个,涉及投资689.1亿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205个,431.4亿元),项目数增加了22.7%,投资额增加了59.7%。
环境执法持续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企业6万多家,取缔关闭企业431家,停产、限期治理233家,分两批对1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组织开展了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取缔16家铅蓄电池企业,停产整治93家,对10家企业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对850家放射源销售、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收贮废旧放射源150余枚,妥善处置了辐射应急事故和辐射污染纠纷案件。
排污权交易 2011年5月,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出台了《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成功交易6笔,在排污权市场化改革上迈出重要步伐。
绿色保险试点 15家企业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同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目前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库已初步组建完成。
绿色信贷 “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系统”从各市手工分散采集转变为全省一口自动采集,实现了与征信系统的一口对接。同时,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五类信息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进入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库,丰富和完善了信息内容。
地方环境立法 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出台了《河北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该《规定》已经2011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99次常委会通过,并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还起草了《河北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条例》,并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待省人大批准通过后施行。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获大奖 我省申报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经过现场陈述、答辩和选拔委员会投票,从213个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第六届(2011-2012年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成为全国首个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环保类项目。自2008年4月起,我省运用财政和环保两个手段,率先在子牙河水系实施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即“河流水质超标,扣缴上游财政资金,补偿下游地区损失”。借鉴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经验做法,省人民政府自2009年4月起,在全省七大水系56条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该项机制的实施,在全国实现了“四个首次”:首次试行;首次在省级行政区域全流域实施;首次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全流域生态补偿唯一试点省份;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写入《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 按照核查规定和工作程序认真审核,出具核查意见,全面推行上市环保核查信息公开,实行季报告制度。全年共核查企业 14个上市公司27家企业,同时,加强上市公司环保后督察工作,配合华北督察中心重点开展了重金属排放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后督察,对上市公司开展严格环境管理的同时,做到了服务并重。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稀土企业、制革企业和部分钢铁企业进行了环保核查。
基础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9亿元,其中专项用于119个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5142万元,支持项目个数及金额在全国居首。全省新增购置执法车辆350台,其他设备3742台套。实现了402家1000多个污染物排放口的日常监控,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率达88.67%,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率由年初的62%上升到85-90%。加快推进了全省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24个县级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河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项目通过环保部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环境科技 《海河南系子牙河流域(河北段)水污染控制与水质改善集成技术与综合示范实施计划》列入国家“十二五”水专项课题。发布了《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发了《2011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技术示范工程名录》,完成了2010年环保产业情况调查。
环境应急监测演练2011年8月环保部组织了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全国演练活动。我厅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这项任务承担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认真谋划、积极动员,以此次应急演练为契机,对全省的应急监测资源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了《河北省站环境应急操作手册》,新购置水质应急监测车等应急监测设备,整个演练活动紧张有序,忙而不乱,处理及时,方法得当。
环保部的复函中明确指出:我厅任务下达指令明确、信息完整,各参演单位准备充分,应急响应及时高效;监测方案科学周密,工作部署及人员分工较为明确合理、监测布点及频次设置合理、特征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选用适当、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运用合理、工作计划完整;监测数据较为准确,定量分析准确率为83%,实验室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对其分析,定量分析准确率为83%;监测报告完整可行,并对监测结果及环境污染程度进行了评价,简要提出了处置建议,为应急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