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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
(一)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目标
2012年拟安排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08.1亿元、增长20%(与上年完成数相比,下同)。其中,省本级为133.4亿元、增长18%。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923.3亿元,增长10.2%(扣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下同)。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08.1亿元,增长20%;转移性收入515.2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923.3亿元,增长10.2%。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889.7亿元,增长18.6%;转移性支出33.6亿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总体要求
贯彻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对财政预算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扎实的财力支持。
(三)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2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指财政总收入中可以通过年初预算统筹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348.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情况是:教育支出20.9亿元,增长20.9%;科学技术支出2.1亿,增长3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亿,增长3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亿元,增长14.2%;医疗卫生支出13.4亿元,增长55.9%;节能环保支出2.2亿元,增长4.3%;农林水事务支出16.7亿元,下降1.9%(扣除农垦支出科目调整因素,增长33.5%);住房保障支出5.7亿元,增长128.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6亿元,增长592.8%;补助市县支出159.2亿元,增长10.5%。
1.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安排4.0亿元,用于预算内基建投资,落实中央投资省级配套;安排1.0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2.0亿元,共计3.0亿元)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扶持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安排0.6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0.3亿元,共计0.9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2.0亿元,重点推进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安排0.9亿元,给予纳税大户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安排2.0亿元,支持东线高速公路香水湾互通立交改造等公路项目建设;安排1.5亿元,补贴粤海铁路运营、航权开放和西环铁路动工建设(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0.7亿元,用于西环铁路建设企业债贴息;安排1.3亿元,用于东环铁路40亿元软贷款贴息)。
安排3.0亿元,预留用于提高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水平;安排0.6亿元,继续实施家电和摩托车下乡补贴;安排0.3亿元,补助冻猪肉和生猪活体储备,鼓励平价商店建设,稳定居民副食品价格;安排0.1亿元,发放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安排0.2亿元,实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
安排4.0亿元,支持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设;安排0.3亿元,开展旅客购物退免税信息系统建设和宣传工作,支持海南旅客购物退免税政策顺利试点。
2.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安排1.3亿元,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及产业化经营支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0.8亿元,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安排0.4亿元,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安排0.2亿元,补助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安排0.4亿元,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安排0.3亿元,推进瓜果菜产品预冷库建设及改造;安排0.5亿元,加强渔业养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北斗渔业卫星导航系统建设。
安排0.3亿元,支持小城镇建设和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安排0.2亿元,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安排2.6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和大型水利建设资金安排0.9亿元,共计3.5亿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灌区建设;安排0.1亿元,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安排1.1亿元,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继续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安排0.5亿元,解决30万农村居民和西南中沙群岛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安排0.1亿元,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试点;安排0.7亿元,继续推进“一事一议”,鼓励农民参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
安排0.7亿元,兑现种粮农民直补等惠农补贴政策,直接提高农民收入;安排0.6亿元,推广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民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安排0.3亿元,实行农户小额贷款贴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安排0.6亿元,用于中部地区农业发展及良种补贴;
3.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各层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排0.6亿元(另从政府性基金中安排0.2亿元,共计0.8亿元),新建、续建和改扩建172所乡镇、乡村幼儿园,新增2.5万个学龄前儿童学位;安排7.1亿元,按小学年生均500元和初中年生均700元的标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公用经费,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安排0.2亿元,给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补助;安排0.2亿元,改、扩建市县重点高中,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1.6亿元,继续开展校舍抗震安全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安排1.0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提取的教育基金中安排0.5亿元,共计1.5亿元),继续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续建新建8所思源学校;安排0.1亿元,支持农村教师周转房一期建设。
安排1.6亿元,落实免除全部农村户籍、涉农专业及城镇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学费政策;安排0.4亿元,落实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政策;安排0.1亿元,补助县级职业中学公用经费;安排0.6亿元,强化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共享实训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