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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作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定不移地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战略,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经济社会呈现增长加快、结构转优、质量向好、民生改善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预计2011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国家统计制度监测的10项主要经济指标,有7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全省共建设产业项目超过4000个,完成投资2800亿元以上,占固定资产投资的40%左右,其中445个省级重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900亿元以上。全省投资亿元以上项目95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4个。省市联手打造13个省级重点园区,落户园区项目170个,完成投资146.7亿元。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了工业提速增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700亿元以上,增长13.5%左右。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转方式、调结构,激活存量,做大增量,初步形成传统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十大重点产业”预计增长15%,其中,绿色食品、林产品加工业增长20%左右;煤化石化、矿产经济增长12%。新材料、生物、新能源装备制造、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17%以上;旅游业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现代服务业增长13%。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5%以上,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扎实推进水利化、农机化、科技化、合作化,粮食总产量达到1114.1亿斤,跃居全国第一。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万个,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7.7%。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种植基地面积9000万亩,参与经营农户达到300万户。经认证的绿色食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35亿元,增长45%。畜牧业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整体新建村屯177个,解决了15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近2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小城镇建设提档升级,完成投资203亿元,增长46%,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财政实力稳步提升。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突破。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公路建设三年决战胜利告捷,实现历史性突破,高速公路总里程近4000公里,位居全国前列;新建一二级公路2415公里、农村公路4000公里,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连接周边的公路网络体系。铁路建设在建里程622.7公里,前抚铁路竣工通车,哈齐客专、哈西客站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加格达奇机场基本建成,机场总数达到10个,居东北三省之首。投资157亿元,新建续建水利工程项目359个。启动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天保工程”二期,植树造林362.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2%,恢复湿地1000公顷。水土流失治理16万公顷,沙化土地治理45.9万公顷,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8200公顷。节能减排指标全面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3.5%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0.4%和2%。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增补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改革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全方位开放体系,经济社会发展潜能逐步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增加值增长16%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1%;新登记私营企业户数增长35%,注册资金增长33%。国企改革继续深化,央企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工作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文化体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顺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新突破。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进出口总额实现390亿美元,增长50%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其中,对俄进出口额实现185亿美元,增长1.5倍。成功举办央企签约、港澳活动周、哈洽会三次重大经贸活动,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增长20%以上;实际利用省外资金1700亿元,增长30%。
(六)民生得到明显改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四项”行政经费支出实现了零增长,千方百计增加民生投入,省财政用于民生专项支出209.9亿元,增长29.3%,按可比口径占一般预算支出的33.3%,向人民群众承诺的4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保供稳价”成效明显。认真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了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应。蔬菜种植面积664.8万亩,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增长35.2%,初步缓解了冬季蔬菜供应过度依赖外进的局面。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省财政安排资金5.2亿元,对400万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发放物价补贴,减轻了物价上涨对基本生活的影响。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7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8万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8%,低于控制目标0.2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果显著。省财政筹措配套资金30.79亿元,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6.87万套,当年竣工40万套,总量居全国首位。改造农村泥草房26.1万户,近90万农民喜迁新居。80%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得到解决。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省财政投入奖补资金2.5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6所。投入5亿元,开工建设“校安工程”项目189个。完成标准化学校450所。下拨各类资助、奖励资金12.5亿元,资助学生76万人。吸纳18万农民工子女到城镇中小学校就学。省财政投入10.65亿元,支持省属本科高校化解债务34亿元,占债务余额的44%;投入5.4亿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化解债务18.4亿元。省民族职业学院新址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民族职业教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分别达到70.4%和50.5%。历史遗留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人均提高13.2%,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提高58.8%。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41元和年人均1350元。城市机构养老床位占老年人总数的2%,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新建扩建县级医院101个、村卫生所10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个。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零差价销售。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8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9%。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统筹基金政策内住院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7.4%、63%和70%,城乡居民医疗负担明显减轻。深入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惠家工程”,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达85%以上。“三供两治”取得新成效。投资139.9亿元,提高城镇集中供热、供气、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省财政投入6700万元,提高中心城市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清雪水平,改善了人居环境,方便了群众出行。社会管理得到加强。省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建设城乡示范社区200个,城镇社区达标率57%,农村社区启动率60%。深入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刑事案件立案下降19.9%,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群众诉求渠道畅通,信访案件下降,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体育、审计监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防灾减灾、拥军优属、国防人防、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社会科学、参事文史、统计、气象、档案、残疾人和慈善事业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同心同德、奋发图强、扎实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国家各部委及直属单位、兄弟省区市和驻军部队、武警官兵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龙江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不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还需提升,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政府行政效能有待提高,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一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