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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跃上新台阶
电子支付系统网络不断扩大。2010年 1-9月,现代化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业务笔数均居国内各大城市首位。票据交换系统创新和推广工作进展顺利。2010年1-9月,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广州、深圳分中心处理业务 487.5万笔,同比增长26.9%,金额 1862.9亿元,增长46.6%。集中代收付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共有 18个地级以上市(江门、韶关和湛江市尚未开通)开通了集中代收付业务,入网的委托收费机构数量达到 154家。
(四)区域金融一体化协调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按照依托三大经济圈、推进区域金融一体化的工作思路,组织签署了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金融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区域金融合作协调机制。
(五)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快速发展
成功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拓展到境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境外担保以及跨境融资等资本项下,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实现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快速发展。截至 2010年末,广东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17,335笔,金额2192 亿元,其中贸易项下结算金额 2031亿元,占全国结算金额的40.1%。
二、推进珠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珠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快构建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协作紧密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在珠三角地区便利流动和优化配置,不断深化珠三角与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逐步形成核心突出、支撑力强、辐射面广的珠三角金融产业带,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和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珠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应遵循以下基本思路:第一,坚持以点带面、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珠三角金融产业带。第二,坚持整体规划、市场主导,着力打造立足珠三角、服务全国的金融市场交易和融资平台。第三,坚持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在珠三角金融一体化中的支撑作用。四,坚持资源共享、缩小差距,努力提升珠三角地区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全面推进珠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的关键时期,要统筹规划,把准导向,狠抓关键,努力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一是创新金融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二是优化区域金融后台产业布局,打造辐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三是推进金融市场平台建设,引导金融资源跨行政区划高效配置;四是抓好支付结算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使更多资金通过支付“高速公路”网络实现跨区域流动;五是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夯实金融一体化的信用基础;六是建立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扎实推进珠三角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环境建设。
(二)证券业加快发展,融资效率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