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发生在南京的爆燃事故造成13人死亡、14人重伤,100余人住院治疗。近期,有市民提议在爆燃遗址建一个纪念馆,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市里已有该计划。南京市社科院院长叶南客称,这种纪念性建筑可以起到警醒世人的作用,作为特殊景观,在传递安全理念的同时,还可以向少年儿童和广大市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强化民众避难自救的意识和能力。(8月4日《扬子晚报》)
死者长已矣,他人亦已歌。人们对灾难、痛苦总是表现出相当的健忘。诚然,生活总要继续,要求人们时时把痛苦挂在心上,也是不现实的。但是,如果所有的灾难、痛苦都如过烟云烟,过去也就过去,而不能从中吸取教训,不能在下一次灾难来临前及时预防、来临后有效应对,这种健忘也就使现在遭受的灾难、痛苦变得毫无意义,也使下一次的灾难、痛苦变得不可避免,显然是不足取的。
通过建造一个纪念馆或纪念碑,将以往的灾难以实物、图片、文字、影像等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使人们能够时时从中获得经验、吸引教训,并时刻警醒自己,这对于减少灾害发生、减少生命财产的损失,都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南京市有关部门建一个“7·28”纪念馆的计划,似乎是个不错的计划。
但是,建这样一个纪念馆“警醒世人”,首先要明确的是需要警醒的是哪些“世人”,是普通群众,还是有关部门及官员。如果只是将普通群众列为重点警醒对象,这样的纪念馆也就意义不太大。
在有着十多个小区、幼儿园、超市和家具城的居民密集区内,竟然分布着塑料厂、液化气厂、加油站、加气站等多家化工企业和密布地下的化工管线,这其中的危险,难道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时完全不知情?难道安全监管部门也毫不知情?把爆燃中的伤亡归因于当地居民缺乏“防灾减灾意识”,是不厚道的。因为,至少早在去年10月份,紧挨爆炸点塑料四厂的一家加气站开始动工时,就遭到了附近居民的强烈反对,不仅有人上网发帖求救,还有人拉着横幅抗议,认为这是“在居民密集居住区内安装了两颗定时炸弹”。但是,居民的反对最终没有阻止加气站的动工。
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很多事情,即使他们已经意识到其中的危险,即使他们做过相应的努力,可能仍然没有足够的力量阻止事情的发生。而有关部门及官员则不然,缺乏安全意识的恰恰不是广大市民,而是部分决策者,只有他们在决策时的时刻警醒,坚持倾听民意、以人为本,才有望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如果这个纪念馆必须建,那么,最佳的建设地点不是爆燃遗址,而是应该建在有关部门的办公楼前——如果嫌纪念馆太大,也可以只建一个纪念碑。如此,有关部门在作出各种决策前,透过办公室的玻璃窗,时时看到这样一个建筑物,时时触动他们的心灵,提醒他们尊重民意。如此,这样的悲剧才可能避免,而那些生命也不会白白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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