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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二十九)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等关键环节,提升信息化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全力推广实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在省级成功应用的基础上,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在地市级财政部门的推广实施。加大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力度,基于应用支撑平台构建一体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运行维护体系。抓好数据中心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三十)积极做好财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回顾和总结“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十二五”时期宏观经济的基本走势,测算财政收支的主要指标,明确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建议,形成财政“十二五”规划框架。起草财政“十二五”规划草案。广泛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编制形成《2011-2015年国家财政发展规划报告》。
七、深化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十一)深入开展多边、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多边财经对话平台,积极参与国际政策对话与经济规则制定,妥善处理与主要发达国家关系,深化与发展中大国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工作,改革完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推进国际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改革,推动世界银行实现向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转移投票权的具体目标。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做好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双边对话,以及与有关国家的财长互访等工作,加强与主要经济体财经政策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有关谈判,维护发展权益。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维护公平贸易环境。继续实施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完善国际税收对话机制,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推动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税收环境。做好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相关工作。启动中美会计准则等效谈判,积极推进中欧会计准则持续等效和审计公共监管等效工作。推进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并向地方转移。
(三十二)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积极筹措和有效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制定完善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财务管理、外国政府贷款采购工作管理等办法。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把好贷款项目立项关和评审关,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评价结果运用。做好主权信用评级工作。积极争取并有效利用技援项目。
八、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
(三十三)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认真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机制。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财政工作宗旨,学习沈浩等先进人物事迹,广泛开展“薪火相传、开拓创新”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推行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财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整顿和规范在职及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权力梳理、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完善巡视制度。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全覆盖,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关系,建立健全行业党建工作制度,构建行业党建长效机制,增强影响力。加强会计、评估行业党建工作。
(三十四)强化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机关正常安全运转。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和职工住房管理,积极推进房改工作和基建项目顺利开展。做好资产管理和综合性服务工作。积极推动机关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会议和财务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加强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十五)加强财政新闻宣传工作。围绕财政中心任务,完善财政宣传协调机制和新闻发布制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式,统筹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全面准确宣传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加强财政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主动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十六)加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便于社会各方面监督。
(三十七)加强督查督办。在做好日常督办的同时,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