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
《决定》指出,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主要表现在六方面: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形成人口出生的小高峰。同时,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也已进入婚育期,这种“双峰叠加”的局面将持续十几年。
三是由于多年来低生育水平相对稳定,部分领导同志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加之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超生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六是对生育政策的炒作造成一定程度思想混乱。
十一五人口控制在13.6亿
决定指出,“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违法生育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决定明确要求:“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决定强调,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中央重大事项督察范围。
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
决定指出,“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决定要求,“十一五”时期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到2010年,全国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2元,继续安排“十五”期间已将社会抚养费、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人均8元,届时,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
建立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主要分为五类:一是推行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制度;二是在实行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政策;三是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的政策;四是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五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的政策。
新华社22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全文共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记者朱玉 刘奕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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