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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中小学幼儿园禁烟,南京早有要求
此次教育部的通知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的要求是一律禁烟: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等。
通知要求高校的建筑物内一律禁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
其实,在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烟我市早有要求。2004年我市就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创建“无烟学校”,当时有356所学校进入了这个名单。但当时要求比较宽松,学校里允许设置吸烟区。到了2011年,我市再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100%禁烟,并规定学校不能设置吸烟区。“此次教育部的规定可以说在之前的基础上新增了把禁烟纳入教职工和学生评价体系等规定,可以说更加严格。”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在教育部政策出台之前,其实省里对各高校也有无烟环境创建的要求,并要求高校设立室外吸烟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