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历史沿革(从春秋战国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2012年08月30日10: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资治通鉴 新疆建省 于庆阳 敦煌 周秦 陇右 伏羲 光绪十年 乾隆年间 相传

宋元明清时期

宋金辽时期,行政区划大体上是路、州(府)、县三级制。

北宋初,分全国为10道,至道3年(公元997年)改10道为15路(后增为26路),甘肃属陕西路。但宋代的路与唐代的道有所不同。宋初的路是财政区兼有监察的职能,后来才逐渐变成地方最高一级建制。路设转运使司掌财赋、民政(长官为转运使);安抚使司掌管军事(长官为经略安抚使);提举常平司掌市舶茶马(长官为提举常平使);提点刑狱司掌司法(长官为提刑按察使)。四司互不统属,各自直属中央。宋仁宗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分陕西沿边为秦凤、泾原、环庆、鄜延4 路(前3 路在甘肃境)。宋神宗熙宁5年(公元1072 年),增置熙河路。后几经变化,省境共置永兴军路、秦凤路2 路,辖21州(府、军)、51县(监、尉司)。永兴军路(治京兆府,今陕西省西安市)。在本省的辖区有庆阳府、环州、银州、宁州。秦凤路(治秦州,今天水市北道镇),辖秦州、成州、凤州、阶州、渭州、泾州、原州、会州、熙州、河州、巩州(原为通远军)、岷州、兰州、洮州、西宁州、德顺军(今静宁县)、镇戎军(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军,在宋代设于军事要冲之地,系与府、州同级的行政区划。

11世纪初叶,党项族西夏(公元1038年-公元1227年)崛起,于宋仁宗明道元年建国,都兴庆府(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辖区有22州,其中在甘肃境内的有甘(西夏改为宣化府)、凉(西夏改为西凉府)、肃、瓜、沙、会等6 州。西夏的统治约有190 年之久,后为蒙古所灭。

南宋时,甘肃大部隶属金朝。属南宋利州西路(北宋时称秦凤路)的有文州、阶州、西和州(今西和、礼县)、凤州、同庆府(今成县)、天水军(绍兴初因秦州为金占领,遂置南天水县、北天水县;嘉定元年,即公元1208年改县为军,今天水市)。

金朝,在甘肃境置4 路、16州(府)、50个县。凤翔路(治凤翔府,今陕西省凤翔县),领德顺州(宋为德顺军,但辖区扩大,包括今静宁、庄浪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隆德县西北部)、平凉府、镇戎州(原镇戎军)、秦州。庆原路(治庆阳府,今庆城县),领庆阳府、环州 、宁州、原州、泾州。临洮路(治临洮府,今临洮县),统辖临洮府、积石州(原为积石军溪哥城)、洮州、兰州、巩州(今安定区、陇西、通渭县)、会州(今靖远县)、河州。

元代,甘肃行政区划大体是省、路、府(州)、县四级制。元朝政府为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除设中央直辖区腹里(包括山东、山西、河北)外,分全国为11个行中书省,管辖所属路、州、府的政务。在我国行政史上,首创行省制度。行省创建之初,系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其符合我国地广人多的实际,后来正式成为地方行政最高一级建制。元世祖至元18年(公元1281年)甘肃正式设省,称“甘肃等处行中书省”(长官为平章政事),简称甘肃行省,治所在甘州路的甘州(今张掖市)。省辖7 路、5个直隶州、4个府、22属州、24县。省境东部地区属陕西行省。另外还置河西陇北道肃政廉访司,主掌监察,隶属于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属甘肃行省的有甘州路、永昌路(原凉州)、肃州路、沙州路、亦集乃路(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宁夏府路、兀刺海路。2个直隶州是:山丹州(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封地,至元22年升为州)、西宁州。5个属州是:西凉州(隶属永昌路)、瓜州(隶属沙州路)、灵州(隶属宁夏府路)、鸣沙州(隶属宁夏府路)、应理州(隶属宁夏府路)。省境东部隶属于陕西行省的有:泾州、开成州(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庄浪州、河州路(属吐番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洮州、岷州、铁州(今岷县东)、巩昌等处总帅府(统巩昌、平凉、临洮、庆阳府,秦、陇、宁、环、金、兰、会、徽、阶、成、静宁、定西、镇远、西和等州)。

明初,沿用元朝的行省制。明太祖洪武2年(公元1369年)置陕西等处行中书省(辖甘肃)。明太祖洪武9年(公元1376年),鉴于行中书省职权太重,为防止唐末出现的方镇割据局面,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废除行省制,在原行省的基础上,设承宣布政使司,实行司法、行政、军事分立,各不统属,三司互相也不得兼任。即承宣布政使司(长官为布政使),掌全省民政与财政,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提型按察使)掌司法、监察,都指挥使司(长官为都指挥使)掌军事。全国共设13布政使司,加上两京,即京师(北直隶)、南京(南直隶)共15个政区(简称司,俗称省),实行省、府(州)、县三级制。甘肃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管辖。原甘肃境内共设置5 府、9 州(隶属于府)、50县。5 府是庆阳府、平凉府、巩昌府、临洮府、灵州(直隶州)。9 个属州是:宁州(隶属庆阳府)、泾州、静宁州、固原州(以上3 州属平凉府)、秦州、阶州、徽州(以上3 州属巩昌府)、兰州、河州(以上2 州属临洮府)。除府(直隶州)、属州、县外,还设有卫、所。按照明的定制,卫、所设于边境和要害地区,在边境重镇设行都指挥使司,每省设一都指挥使司。卫、所实行军屯,属军事机关,但后来在边境地区卫、所也兼理民政。甘肃境共设21卫、9个千户所,即洮州卫(故治在今临潭县东)、岷州卫(今岷县)、宁夏卫、宁夏前卫、宁夏左屯卫、宁夏右屯卫(今宁夏宁朔县)、宁夏后卫(今宁夏灵武县东南)、宁夏中卫(今宁夏中卫县)、靖虏卫(今靖远县,以上属陕西都指挥使司)、甘州左卫(今张掖市)、甘州右卫(今张掖市)、甘州 中卫、甘州前卫、甘州后卫、肃州卫(今酒泉市)、山丹卫(今山丹县)、永昌卫(元为永昌路)、凉州卫(今武威市)、镇番卫(今民勤县)、庄浪卫(今永登县南)、西宁卫、沙州卫(今敦煌县西,以上属陕西行都指挥使司)、赤金蒙古卫(今玉门西北赤金堡)、罕东卫(今肃州区西南)。9个千户所是:西固城守御千户所(岷州卫)、灵州守御千户所、兴武守御千户所(宁夏卫)、韦州守御千户所(宁夏卫)、平虏守御千户所、碾伯守御千户所、镇夷守御千户所、古浪守御千户所、高台守御千户所。另外,属于明朝9个重镇的有:宁夏(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固原(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甘肃(今张掖市)。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

清初,分全国为18行省。清圣祖康熙3年(公元1664年)设陕西左、右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驻巩昌(今陇西)。康熙6年(公元1667年)改陕西右布政使司为巩昌布政使司。次年,又改巩昌布政使司为甘肃布政使司,同时将治所从巩昌移至兰州。清代的省制虽因袭明制,但进一步完善,其特点是有了主持一省军政事务的最高长官巡抚(巡抚之制始于明朝,但无一定之辖区),巡抚之上设有总理一省或数省军政事务的总督,且省内设有管理各种事务的司道。雍正3年(公元1725年)裁行都指挥使司及诸卫、所。清高宗乾隆29年(公元1764年)裁甘肃巡抚(原驻宁夏,顺治5年,即公元1648年迁至兰州),以陕北总督行巡抚事,并迁陕甘总督署至兰州。当时甘肃辖区除包括今新疆、青海、宁夏一部分外,大体上和今甘肃的境域相同。可以说甘肃的行政区域,奠定于两汉,正式于元代,完成于清朝。清德宗光绪10年(公元1884年),从甘肃分出新疆单独建省。分置以后的甘肃省辖8府、6直隶州、1直隶厅、61县。8府是:兰州府、平凉府、巩昌府、庆阳府、宁夏府、西宁府、凉州府、甘州府。6直隶州(与府同级)是:泾州、固原州、阶州、秦州、肃州、安西州。1个直隶厅(与府同级,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不领县),即化平川直隶厅(平凉、华亭、固原、隆德4 州县地)。除了直隶厅,全省还设8个属厅(散厅,隶属于府,不领县):洮州厅(属巩昌府,今临潭县)、庄浪厅(属凉州府,今永登县南)、抚彝厅(属甘州府,今临泽县)、宁灵厅(宁夏府,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贵德厅(属西宁府,今青海省贵德县)、循化厅(属西宁府,今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丹噶尔厅(属西宁府,今青海省湟源县)、巴燕戎格厅(属西宁府,今青海省化隆县)。另外,青海北部的额鲁特蒙左部5 部29旗,南部藏族40个土司,由西宁办事大臣管辖。西宁办事大臣受甘肃省节制。清朝在地方也设有监察区。甘肃省的监察区是6 道:平庆泾固化道(治所平凉府)、甘凉道(治所甘州)、安肃道(治所安西州)、巩秦阶道(治所秦州)、宁夏道(治所宁夏府)、西宁道(治所西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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