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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申报程序
1.请登陆朝阳区科委网站,网址http://www.chykw.gov.cn,点击 “信息共享平台”,进入北京市朝阳区科技信息共享平台界面。如第一次登录,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按照注册页面的要求如实填写单位资料,等待系统管理员审核后的电话通知。接到帐户开通通知后,按照上述程序登录,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界面。
2.点击“项目管理”,选择“添加项目申报”,按要求逐项填写项目申报各项内容,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后保存提交。主管工程师将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随时查询材料审批状态。对未通过初审的材料,申报单位可查询未通过理由并修正后重新提交。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上网打印自动生成的《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word文档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附件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左侧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委参加立项评审。无主管部门可盖章后直接向区科委申报。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地认真撰写、组织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网上填报自动生成的《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其它有助于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企业单位申报应提交证明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企业上年度及最近一个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申报项目发生的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与企业其它技术创新活动材料要分别注明并分开);
(7)发表在权威杂志的技术论文;
(8)国家、市、区级政府部门科技计划立项证明;
(9)产品(项目)生产批文、质量检验报告、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及用户意见;
(10)产品(项目)图片及数据;
(11)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参阅《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本指南解释权归朝阳区科委。
附件:2012年度朝阳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