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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为明确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年度重点支持的领域及方向,鼓励和引导政府、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及其它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丰台区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区政府确定的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特公布《2012年度丰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指南编制说明
指南的编制重点体现政府资金使用的政策导向,明确当年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申报要求,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12年指南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即:编制说明、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要求、项目管理程序和职责分工、申报材料要求。
指南作为专项资金申报、审查和跟踪管理的重要文件,是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的依据,是项目审查和推荐、评审以及跟踪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求企业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规范项目申报、审查和评审等管理工作。
二、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2012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要贯彻落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大力推进现有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12年度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一)服务体系及平台建设项目
1、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推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区域行业全覆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市场开拓、项目包装、融资担保、技术支持、工商税务、商标专利、法律咨询、人才培训、信息化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公共平台建设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究、实验与检测等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科技成果的引进、使用、交易等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项目。鼓励街乡镇、功能区、产业集群地推行“门户型”综合服务机构建设。
2、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小企业服务领域,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提供孵育空间和服务的场所。重点支持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及相应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和改造项目;支持配套设施改造等投资环境建设项目;支持符合区域空间布局规划和产业集聚要求的产业基地建设;对经认定的小企业基地给予房租补贴。
3、创新融资项目: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动金融创新,稳步扩大集合信托、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创投资金,担保与再担保等融资项目,鼓励小型、微型企业通过银行信用贷款融资,合理安排贴息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代偿、风险补偿、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和各类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战略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在高新技术、金融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领域,实现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产业化。
3、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更新设备、引进先进技术、改造研发生产环境等手段,对市场前景好的产品扩大规模、提升档次,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4、专业化配套项目:重点支持企业按照产业链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形成功能部件和生产配套产品,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
5、节能减排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开发和应用节能减排设备、技术和产品,开展清洁生产活动;支持在产业集聚区进行集中治污减排的项目建设;支持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节能减排技术、产品产业化的项目;支持园区的生态化改造。
6、替代产业项目:重点支持淘汰落后任务较重的地区发展替代产业,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安排本地劳动力新农村项目,培育发展新型产业;支持利用工业资源打造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