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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在资金问题上至少要有政治意愿来承担责任、兑现承诺”
关于气候谈判的资金问题,苏伟强调,这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在20年前就已经提出来了,发达国家对造成气候变化的影响负有历史性的责任,他们有义务一方面自己减少排放,另一方面提供资金、技术等能力建设支持。
“这不是新的问题,只是说如何进一步兑现他们的承诺,履行他们在公约和国际法上所应该承担的义务。”苏伟说。
“我们希望能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一些进展,”苏伟称,“发达国家从2010到2012年三年期间要提供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这样就有一个如何来进一步增强提供这些资金的透明度的问题。如何确保这些资金符合新的、额外的、充分的要求和标准问题。为了资金能够透明可靠,可能还需要制定一些统一的报告格式和标准,这样才能比较容易地看出哪些是额外的,哪些是新增的。”
从发展中国家角度来讲,绿色气候资金主要应该是发达国家的公共基金,私营资本和资本市场上的资金可以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但主要的资金来源应该是发达国家的公共资金。这也是公约所明确要求的发达国际所要承担的义务,而不是发达国家私营部门需要承担的在国际法上的义务。
苏伟坦言,目前欧洲国家遭遇的金融危机也是现实的情况,可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拿出更多的钱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也不太现实。但是,金融危机只是一个暂时的过程,长远来看经济还有复苏的那一天,从应对气候变化长期来看,即使有暂时的困难,如果真正有政治意愿的话,哪怕逐步兑现承诺,就需要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路线图来推动谈判进程。
“(发达国家)尽管有经济的困难,但从政治上来讲应该是要愿意承担这个责任的。”苏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