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逐步推动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2011年03月12日17: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制度建设 财产托管 财产申报 公开制度 官员腐败 制度设计 内部监督 房产

2010年元旦,开县正式启动新任党政主要领导财产申报制。比慈溪更进一步的是,申报的内容包括本人及配偶和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共有的现金、存款、房产、汽车、股权股份、字画古董、经商办企业等9个方面的财产;还包括家庭收入情况,主要涉及工资、投资收益、继承遗产、劳务报酬、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投资、股份收益等8个方面情况。

截至1月底,首批申报的14名县级部门“一把手”全部亮出“家底”,最低者21万元,最高者178万余元。这些情况均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县纪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工商联副主席严琦认为,目前地方上的试点都是在限定的时间、限定的范围内公示,仍属于内部监督,与真正意义的财产公开相比还有距离。

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在中国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很多条件仍不成熟。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普及知识、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另外,当前需要对制度的设计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包括申报主体范围、申报财产范围的界定,以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后是否公开、是否要分步实施等。

“立法不是小事,一旦颁布实施,就必须要立得住、行得通,并取得实效。”韩德云承认,“目前我国金融实名制、财产托管、统计手段尚不完善,推行这一制度的辅助条件亟待完善。”

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长吴锦良认为,慈溪等地的实验在深度和广度上已经很难再有突破。这也说明,体制改革到了一定程度,自下而上的改革缺乏突围的能力,就需要自上而下的总体改革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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